未標注“含氯” 2批次陜西“佳果多”水溶肥料抽檢不合格
2024-12-29 中國質量萬里行 點擊:次
據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的《2024年海南省流通領域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以下簡稱“抽查結果”)顯示,近期,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全省流通領域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產品進行了監督抽查。本次抽查了15批次產品,經檢驗,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為13.3%。
本次監督抽查依據NY/T1107-2020標準要求,對下列項目進行了檢驗:大量元素含量、總氮含量、磷含量、鉀含量、縮二脲含量、水不溶物含量、水分(H2O)、氯離子含量、汞含量、砷含量、鎘含量、鉛含量、鉻含量。本次抽查未發現涉及安全性指標的項目不合格;有2批次產品不符合使用性要求,涉及的不合格項目為:氯離子含量。
氯離子超標會影響消費者對產品的正確選購及使用,如果一些忌氯的農作物使用了氯離子超標的肥料,將會嚴重影響農作物的生長。本次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將移交被檢主體及產品標稱的生產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抽查結果顯示,不合格的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生產企業標稱為“陜西佳果多實業有限公司”,商標名稱為“佳果多”,由昌穗(海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銷售。不合格事項為:在其規格型號上未標含氯,而抽檢中發現了氯離子含量。
對此,中國質量萬里行農資質量安全專家王雪巖認為,海南通報的“佳果多”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檢測出未標稱的元素,違反了GB 18382-2021《肥料標識 內容和要求》的要求。國家標準中明確規定需要限制并標明的物質或元素應單獨標明,警示語應按規定字號以顯著方式標明,比如,氯離子含量較高,使用不當會對作物造成傷害等等。
中國質量萬里行農資質量安全專家李徐旭介紹,氯離子含量在肥料包裝上有明確的標注要求。根據《復混肥料》生產標準GB 15063-2009的規定,氯離子的質量分數大于3.0%的產品,必須在包裝上明確標注“含氯(低氯)”“含氯(中氯)”或“含氯(高氯)”。具體來說,氯含量在3%~15%之間標注為“低氯”,15%~30%之間標注為“中氯”,大于30%則標注為“高氯”。此外,如果氯含量低于3%,則不需要標注。
李徐旭進一步解釋,氯離子對作物的影響因作物種類而異。一些作物對氯離子非常敏感,吸收過多氯離子會影響產量和品質,這些作物被稱為“忌氯作物”,包括馬鈴薯、西瓜、柑橘、茶葉、辣椒、葡萄等,這些作物在土壤含氯量小于300毫克/公斤的條件下才能正常生長,烤煙、花卉等對氯離子也很敏感。相反,一些“喜氯作物”如水稻、棉花、紅麻、菠菜、甜菜、高粱等對氯離子的耐受能力較強,可以在較高的氯濃度下正常生長,施用含氯肥料能增產。李徐旭從市場方面分析,相同養分含量下,高氯肥料的成本較低,價格也相對較低。
對此,王雪巖呼吁,肥料企業應規范產品標識,對含有氯離子、縮二脲的肥料應標注警示語,避免農民因肥料使用不當對農作物造成危害,引領行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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