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場慘烈的車禍,又是氣囊不開引起了車友質疑,但是這一次的“主角”卻是車市中還需加價提車的新奧迪A4L。困惑車主向經銷商和廠家討說法,得到的回復依然如出一轍——“撞擊接觸點不對,氣囊不彈是正常現象……”。
在多方維權無果后,日前車主王先生向本網“車主陽光熱線”0571-85311026打來電話。接到王先生的投訴后,浙江汽車網維權記者第一時間介入,浙江奧通4s店服務總監陸經理告知記者,目前廠家檢測報告已經出來,但是德文版的需要翻譯,而車主覺得4s店拒絕給復印件而且奧迪廠家在拷貝汽車電腦數據前未提前告知自己,因此他懷疑分析報告的真實性。
奧迪車頭被撞爛 氣囊紋絲不動
2009年11月15日11時許,王先生駕駛著從浙江奧通4S店剛買半年多的新A4L,快速行駛在杭州開往仙居的40省道,車上還坐著他的妻子吳慧云、女兒和另一位朋友。剛剛外出歸來的四人心情舒暢,絲毫沒有料到一場災難正悄悄降臨。
突然,車行駛至40省道76KM+450M路段轉彎處,一輛浙GE35XX三菱越野小車竄出,雙方來不及躲避,奧迪車正面撞到三菱車左側。
據現場交警介紹,當天下蒙蒙細雨,奧迪車處于下坡,三菱車處于上坡,在急轉彎路段處,雙方發現彼此車輛時僅兩米半左右距離,來不急躲避,導致相撞,奧迪車左前燈撞毀,引擎蓋、前保險杠嚴重變形。
而在如此大的撞擊下,奧迪A4L的八氣囊沒有一個彈出,坐在駕駛員后面的吳慧云因激烈碰撞,無氣囊保護,造成第二節頸椎骨折,萬幸上個月底,剛度過危險期,目前正在仙居縣人民醫院治療中。
記者獲悉,王先生并不是第一個因“彈不出氣囊”而煩惱的奧迪車主,該款車型的購車人遭遇車禍后因“氣囊未彈出”與車商發生糾紛早有先例。
奧迪廠商:氣囊未彈出 因沒撞對地方
“經過如此撞擊,氣囊沒有彈出太不可思議了!”為此,王先生走上了漫漫的維權之路。但得到的卻是奧迪廠家冷冰冰的回復稱:撞擊接觸點不對,氣囊不彈是正常現象,不予以理賠。
“難道車主在出車禍前的瞬間,還要考慮安全氣囊的引爆點?甚至還要用儀器去測量氣囊的位置?”王先生憤怒的說,事故車輛的車頭被撞爛,前保險杠等均遭受了損壞,這是側面撞擊可以形成的嗎?這肯定是在30度角以內的碰撞。
更讓受害人家屬不滿的是一汽奧迪的態度,“從2009年11月16日將事故車拖到浙江奧通4S店,希望他們給我們各說法,期間他們一直沒有積極主動同我們溝通過這件事情。”受害者家屬吳慧云的弟弟吳華榮告訴記者。
吳華榮表示,他于2009年12月21日,再次到奧通催辦此事,奧通服務總監陸經理告知廠家檢測報告已經出來,但是德文版的,翻譯好再通知他。但到了12月28日吳先生多次聯系奧通,結果去后檢測報告還是未看到,浙江奧通陸經理口頭告知撞擊接觸點不對,說氣囊不彈是正常現象。
昨天,記者陪同吳先生來到浙江奧通4S店,,得到回復依舊是一汽奧迪不允許車主將檢測報告甚至復印拿回去,原因是因為分析報告涉及奧迪技術機密。
奧通服務總監陸經理說,一汽大眾根據目前分析結論得出:撞擊點在左上角,不在氣囊撞擊傳感器的可控范圍之內;而前面氣囊彈與不彈,和后面人員受傷無因果關系;側門氣囊未彈開,也是因為撞擊不在可控范圍。
“一汽奧迪在客戶關懷上希望客戶在保險理賠上維護自己的權利。如果車主有什么要求,我們將向一汽大眾轉達。”奧通服務總監陸經理說。
氣囊未彈出數據可更改?車主質疑分析報告真實性
“還有一點我很憤怒,為什么未經過同意一汽大眾就擅自拷貝電腦數據,為什么德國專家來了卻不通知我!”吳華榮對浙江奧通和一汽奧迪的這一做法相當不滿,他認為自己在將車子運送到浙江奧通時已說明,未經本人同意事故車不得修理拆卸對汽車進行檢測側吸,但浙江奧通在德國專家采集好數據走了后,才通知他。
“我咨詢過這方面的工程師,了解到汽車的數據只有在氣囊彈開后才不會變化,在氣囊未彈開時,數據時可以隨時竄改的!對此,我有權利懷疑分析報告的真實性。
而記者咨詢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專家,他表示氣囊彈出后汽車電腦的相關數據會固化,而如果氣囊未彈出電腦數據是可以改動的事實存在。
安全氣囊國家標準缺失致維權困難
“目前氣囊系統到底要在什么條件下展開?由于技術的復雜性,目前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來規定,這也給氣囊系統的開發及發生爭端時的判定帶來了很多問題。”杭州力道汽車維修公司的資深汽車維修專家,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車輛受到較大的撞擊后安全氣囊理應爆開。
而為何王先生的車輛在受到撞擊后,安全氣囊并沒有打開,這還需要經過進一步的檢測和鑒定。
記者咨詢了浙江省消協的工作人員,他們表示但由于汽車安全氣囊國家標準的缺失,必然會出現三種情況:一是無法界定汽車安全氣囊的質量及其匹配工藝是否合格;二是消費者與汽車廠商因此發生糾紛后,消協組織的調解工作無法可依,此類糾紛成為投訴處理中的一大難點;三是即使消費者因調解不成而起訴到法院,法院也往往因為標準的缺失無法判定產品是否存在質量缺陷,從而使消費者的正當權益無法得到有效保護。
記者手記:車頭撞爛,安全氣囊卻沒有履行應有保護義務,最終造成車毀人傷的慘痛后果,這原本應該屬于車子嚴重安全質量問題的事情,但廠商卻表示,車主在出車禍時沒找準安全氣囊的引爆點。
難道車主在出車禍前的瞬間,還要考慮安全氣囊的引爆點?甚至還要用儀器去測量氣囊的位置?而且車子在出車禍的瞬間根本沒有時間去履行這些。
安全氣囊本來是人性化的配置,能更好地保護車乘人員在行車過程中的人身安全,而不是擺設。據悉1984年美國就將安全氣囊納入法規,制定了《聯邦汽車安全標準》,對包括安全氣囊在內的汽車安全部件進行規范,歐洲、日本也都有相應的法規進行嚴格的汽車安全監管。雖然我國相繼出臺了正碰、側碰等一系列汽車安全標準,但說到對于氣囊本身的約束,卻仍然是一片空白。
據悉,日前河北、天津、遼寧、江蘇、江西、四川等六省市消協(消委會)聯合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遞交《關于盡快出臺汽車安全氣囊國家標準的建議函》,呼吁盡快制定并出臺汽車安全氣囊國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