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亦莊的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一直以來是北京“商改住”項目最為密集的區域,目前在售的所有項目基本上都是40年或50年產權的辦公、商業立項項目,但其使用功能則多以改為居住功能。隨著北京市對于“商改住”調控的日趨加緊,多數區縣以停止對于“商改住”項目的審批,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似乎成為了“商改住”項目的保護傘。
在全面叫停“商改住”的今天,亦莊北京經濟開發區內卻大量展示著居住功能樣板間的“寫字樓”,這種“寫字樓”項目還在全面進行銷售宣傳推廣,并順利取得銷售許可證,力寶廣場就是其中的一個項目。
經濟開發區違規項目泛濫,成商改住沃土
力寶廣場銷售人員剛剛告訴記者,項目已于7月27日取得預售許可證,即將開盤銷售。記者從北京房地產交易管理網獲知,力寶廣場確實已經于27日獲得預售許可證,但開盤日期是8月8日。從5月份開始違規按照住宅賣辦公樓,依然可取得銷售許可證,這是否驗證了業內傳言——在亦莊經濟開發區,違規項目都能獲得銷售許可證,而且這很容易。
在經濟開發區,除力寶廣場外還有VITA國際、米拉village等多個商改住項目。誰來監管商改住的違規行為?
2011年6月1日,市住建委等五部門聯合出臺的《關于加強部門聯動,完善商業、辦公類項目管理的通知》開始執行,《通知》中規定,商業、辦公類項目不得每戶單獨設衛生間;若開發商自己打隔斷,將商業、辦公項目分成多個房屋當作住宅出售,將不能辦理房產證。業內人士普遍認為,這一新政將有效打擊商改住違規行為,是遏止開發商鉆政策空子的最有效措施,顯示了政府取締商改住項目的堅定決心。
經濟開發區相關部門給違規項目下發銷售許可證,是否符合新政要求?是否瓦解政府取締商改住項目的堅定決心,是否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為違規、鉆空子、打擦邊球的開發商開后門,經濟開發區相關部門如何貫徹市政府取締商改住的精神指示?由誰來監管經濟開發區屢禁不止的商改住項目?
日前引起廣泛關注的香河事件中,香河縣政府未按照河北省政府批準的土地用途供地,違反了有關規定,河北省監察廳對香河縣土地違規案9名責任人做出處理,其中香河縣縣長被建議免職,當地多個在建項目紛紛停工配合檢查,其中不乏大牌房企。目前已經有項目接到了所售房源必須退房的通知。
香河風波未平,經濟開發區就給違規項目發銷售許可證、允許銷售違規項目,其惡劣后果由誰承擔?是開發商還是區政府?恐怕最終的受害者還是購房百姓。
一句“不知情”,經濟開發區推卸監管責任
帶著疑問,記者致電北京市經濟開發區房管局、北京規劃委員會開發區分局和北京市建委相關部門,求證力寶廣場商改住項目取得銷售許可證一事。
市建委相關部門表示,住宅就是住宅,辦公樓就是辦公樓,兩者的產權年限、性質和用途大不相同,不能混為一談。如果力寶廣場的辦公樓沒有通過規劃委更改規劃,則其按住宅銷售辦公樓是嚴重違規。隨后,記者致電北京規劃委員會開發區分局,對方明確表示,力寶廣場的辦公樓沒有更改規劃,如果按住宅銷售,是擅自改變項目用途規劃的違規行為。
針對力寶廣場擅自更改房屋規劃,按住宅銷售辦公樓一事,北京市經濟開發區房管局表示還沒有去售樓中心看過,所以并不知情。不知情是否就可以推脫監管責任。一句“不知情”只能顯示經濟開發區相關部門沒有履行監管責任,怎么能成為推卸責任的說辭?完全不同于市建委的堅決,經濟開發區房管局的態度是推卸與拖延。
辦公樓變住宅賣,誰來監查力寶廣場
更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據記者了解,房管局在7月28日下午就曾去售樓中心檢查。房管局作為專業部門,在力寶廣場開盤前夕檢查售樓中心,卻無法發現開發商按照住宅銷售辦公樓的重大違規行為。
此外,力寶廣場自5月份就宣稱即將開盤,6月份已對外開放樣板間,樣板間實為純住宅裝修,絲毫沒有辦公的痕跡。戶型圖中有明確標示的衛生間、樣板間中體現的是住宅格局,這明顯違反了《關于加強部門聯動,完善商業、辦公類項目管理的通知》中辦公類項目不得每戶單獨設衛生間的規定。
兩三個月的時間中,房管局沒有發現一點端倪?還是力寶廣場太有“能力”,善于掩藏?
銷售人員宣傳辦公樓“適合居住”,坦承打政策的“擦邊球”
力寶廣場項目位于亦莊開發區榮華中路,是力寶集團總裁——“印尼錢王”李文正在北京投資開發的第一個項目,其中的1、2、3號辦公樓在規劃中即是辦公立項,應嚴格按照辦公樓銷售。然而據售樓中心的銷售人員說,已經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項目近期開始排號,首推1號辦公樓180套房源,每套房間都有衛生間并“備有電磁爐、抽油煙機”。
售樓人員宣傳說,雖然目前嚴政限制,不對外宣稱辦公樓是商改住項目,但力寶廣場的辦公樓是非常“適合自住”的,而且具有購買意向的客戶中,超過一半都是買來自住。他還動員道,6月1日之后,政府不會再批這種辦公立項的商改住,力寶是最后一批,坦承項目是打了政策的“擦邊球”。都知道嚴證下商改住項目拿證無望,力寶的預售許可證拿得“很突然”。
力寶廣場疑云重重,或不止一處違規
記者在力寶廣場售樓中心查看“五證”時,發現幾處十分反常的地方。
首先,售樓中心的項目土地使用證書顯示,土地使用終止日期截止到2055年,即政府于2005年出讓項目所在地塊,售樓人員也篤定表示地是力寶集團買的,而土地使用權證書的頒發日期卻是2008年。證書上的地號是開發區4號街區4C1,記者沒能在土地儲備中心網站上查到該地塊的任何交易信息。
其次,用地屬性不清。2008年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書上地類(用途)一欄明確寫著公建用地,而到了2009年的建設用地規劃證書中,用地項目名稱成了“商業金融”,而今又大張旗鼓的違規賣起公寓樓。
第三,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完善商品住房預售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政策法規,開發商在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不得進行預售廣告宣傳,力寶廣告頻頻的行為或有違規之嫌。
在北京市政府嚴格限制商改住銷售的背景下,力寶集團遲遲無法取得銷售許可證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從5月份開始,力寶廣場就按照住宅銷售辦公項目,公然銷售辦公立項商改住,仍然能夠取得銷售許可證的原因又是什么?
記者將繼續關注力寶廣場相關情況。(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