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9月15日,濟南時報A6版刊發《子鋒苑5戶房被曝一房兩賣》一文。無獨有偶,購買黨家莊黨楊路天成陽光[最新消息 價格 戶型 點評]花園[最新消息 價格 戶型 點評]6單元302室的市民龍女士也遭遇了“一房倆買家”的煩心事,在準備搬進新房時,卻發現已經有另一戶搬了進去,而且雙方竟然都持有買房合同。
濟南時報曾刊發《子鋒苑5戶房被曝一房兩賣》一文。無獨有偶,購買濟南黨家莊黨楊路天成陽光花園6單元302室的市民龍女士也遭遇了“一房倆買家”的煩心事,在準備搬進新房時,卻發現已經有另一戶搬了進去,而且雙方竟然都持有買房合同。
買家:買來新房,卻被別人裝修了
龍女士告訴記者,兩年前她以17萬余元的價格,通過百替房產購買了這套70多平方米的住房。2011年8月份交房后,她去看過房子,換好鎖并且準備中秋后裝修入住。
“是小產權房,沒有房產證,價格也比較便宜。”龍女士說,可沒想到15日她再去看房子時,卻發現鎖已經換了,還住進了別人,當時也詢問對方,“沒想到對方也拿出了一份與天成公司簽訂的買房合同。”
龍女士說,沒想到剛想住新房就遇到了這樣的煩心事,現在遇到這種情況的不止她一家,還有另外兩家。“我家只是換了鎖,有一家房子因為裝修墻都被砸了。”
龍女士說,合同上簽的該小區名稱為天成陽光花園,現在又準備改名為紫明山莊,現在兩家都有買房合同,房子到底算誰家的?
中介:天成公司早已將房子抵押給建筑公司
百替房產中介工作人員張女士稱,2009年濟南宏祥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委托中介對該處小區4號樓的5、6、7這3個單元的房子進行銷售,并稱這3個單元的賣房款已經由天成公司作為抵押給了宏祥建筑公司作為建筑款。
“龍女士的房子是在我們收到委托后簽訂的合同,而另一家是在2007年與天成公司簽訂的合同,而在2006年天成公司已經將該處房子給了宏祥公司,他們怎么還能賣呢?”張女士說。
宏祥建筑公司工作人員馬先生稱,當時為天成公司建好房子后,因為沒有款項,對方便將賣房款作為抵押。這兩家住戶都是與天成公司簽訂的買房合同,他只代收了龍女士的房款,“現在不好聯系天成公司的人,也不知道該怎么辦。”
2007年與天成公司簽訂買房合同的市民說,合同簽了好幾年了,現在出這事后到天成公司詢問,卻找不到對方工作人員。記者撥打該公司辦公電話,也一直無法接通。
律師:出賣人應當返還已收房款并賠償損失
山東齊魯律師事務所律師高強稱,根據法律規定,一般認定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房屋的合同無效,禁止農村宅基地隨意轉讓和抵押,而且該處房屋無房產證,該事件中購房合同無效,出賣人應當返還已收房款并賠償損失。根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的規定,不允許房地產經紀機構為不具備上市交易條件的房產提供居間和代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