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舜網訊 2005年,紫光花園的十幾名購房者以每平方米3000多元的均價繳納了30%的房款,4年過去了,他們等到的不是房屋鑰匙,而是一紙每平方米漲價2000元,否則便辦理退房的通知。
延期3年尚未交房
6月1日,記者走進英雄山路與萬壽路交界處的紫光花園小區,盡管是中午時分,小區里依舊冷清,許久才有一名工人模樣的人走過。透過房間玻璃窗望去,大部分房屋仍然空置。
郭先生向黨報熱線投訴,自己單位的部分職工與開發商三北房地產公司在2005年10月28日簽訂了團購紫光花園小區項目1號樓的買賣合同書,在合同里對雙方的有關責任義務作出了詳細的規定,隨后由于戶數更改,每名購房者又與開發商單獨簽訂了購房協議,并按其中約定以每平方米3000多元的單價分兩次共交付了30%的房款。協議中約定,小區本應在2007年5月交房,但購房者們至今沒能收房。
購房者王先生介紹,簽協議時約定,一方不同意,另一方不得私自更改合同,當時開發商還口頭承諾很快辦好相關手續,居民就可以辦理按揭貸款了。
每平方米購房款加價2000元
近期,郭先生收到開發商通知,因小區高壓線落地問題和市場行情發生重大變化,要求每平方米的購房款在原基礎上再加價2000元,并于6月20日前交清全部房款,否則就要解除購房合同協議。而市民范先生也在最近收到一份通過快遞公司郵寄的三北房地產開發公司解除協議通知書,內容是:由于不可預見的原因,三北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通知他解除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認購協議書,并于5日內辦理退還已付購房本金和支付相應銀行的利息作為補償。購房者們表示,目前自己了解到有相同情況的就有十幾人。“開發商至今未辦下預售證,還要求漲價交清房款,此種無理的要求是毫無根據的!”一位業主憤怒地表示。
圖紙上的樓房還停留在地基階段
更為焦急的是小區4、5號樓的業主。紫光花園小區內只有1、2、3、6號樓,圖紙上的4、5號樓仍然是樓側的一大片荒地,一個打了地基,一個什么也沒有打,工地早已停工,一個工人也沒有。“我當時購買的是婚房,現在都結婚3年了,房子還沒蓋起來。”一位業主哭笑不得。在小區的業主論壇上,不少業主發出了“大家團結起來,訴諸法律維權”的倡議。
何時能夠拿到房子?對于晚交房問題,開發商有無解決的意見?是否參照預售房屋晚交房的相關規定進行賠償?交房價格能否執行當初簽訂協議時的價格?房屋產權證書何時可以辦理并按正常預售房屋進行按揭貸款購房?一連串問題面前,購房者們疑慮重重。
開發商動員業主退房
三北房地產有限公司一姓劉的主任承認,小區現在“五證”不全。她表示,4、5號樓遲遲不能動工,原因是穿越小區的高壓線無法落地,而由于1-5號樓用的是同一個規劃證,影響了“五證”的辦理。“具體什么時候辦好,我們也不知道。”她表示,購房者們可以選擇退房途徑,協商解決賠償問題。“我們主要是想用提價這個辦法讓他們來辦理退房手續,雙方都有律師,按協議約定辦。”但她拒絕透露協議的內容。
對此,耗費了大量的時間和金錢的購房者表示難以接受。“太不負責任了,退了房開發商可以立刻將房價翻上好幾倍重新出售,可是讓我們去哪里買房子呢?”4年來房價一路高漲,當年每平方米3000元能買離中心城區稍遠地段很好的房子,現在這樣的價格即使在城郊也已經再無處可尋。
法律觀點:開發商或有違約嫌疑
濟南市148協調指揮中心律師盧圣國認為,開發商私自提價有違約嫌疑。當初開發商與購房者已經簽署紙面約定,寫明了房號,交房日期及房價,購房者已支付了購房定金,現在開發商私自提價的行為屬于更改合同,并且是單方面提出變更要求。在合同手續完備的條件下,因開發商的因素導致合同無法訂立,開發商需要承擔雙倍返還定金的責任,如果不足以彌補購房者的經濟損失,購房者還可按房屋市場價格適當提出賠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