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商城“光棍節風波”再曝網購維權難題
本報北京11月14日訊 記者姚芃 今天關于淘寶商城(微博)“光棍節風波”的消息不僅又把淘寶推向風口浪尖,并再次引發人們關注網購消費維權。有專家指出,商家擅自宣布訂單無效、擅自退款取消交易,終止與消費者的買賣合同關系,屬于單方“違約”行為。
據悉,11月11日“世紀光棍節”前,淘寶商城在首頁大張旗鼓地推出“特選商品全場五折”活動。“世紀光棍節”當天,淘寶商城掀起瘋狂搶購熱潮,僅11日一天,淘寶商城支付寶(微博)的交易額就達到33.6億元的驚人數字。
但一天之后,由于眾消費者拍下的訂單“被無效”、“被退款”而引發眾怒。被惹惱了的部分消費者專門成立了維權QQ群,準備向淘寶網(微博)討說法。在這場網購狂歡節中,淘寶商城無疑成為最大的贏家,而被淘寶商城廣告宣傳吸引、訂單“被無效”、“被退款”的消費者,是否能夠有效維護合法權益卻成為懸念。
針對淘寶退款事件是否構成對消費者的侵權問題,消費者下訂單確認購物并付款是否構成合同成立被認為是一個關鍵。有業內人士表示,從淘寶的支付流程看,消費者先要下單,然后將款項支付到支付寶,收到貨物后再確認支付。所以,支付寶只是一個中間環節,難以說明消費者和商家建立了合同關系。
而另有業內專家認為,賣方在網頁上發布商品信息,詳細介紹了商品的名稱、性能、外觀,規格、數量、質量、價格等信息,附有圖片,并對履行期限、履行方式作出了具體規定,內容具體明確。消費者在網絡上瀏覽并選定商品后,點擊“立即購買”,填寫購買的數量、送貨方式、送貨地址等資料,進行購物確認并付款后,實際上已經完成了合同訂立的全過程,與商家建立起買賣合同關系。商家擅自宣布訂單無效、擅自退款取消交易,終止與消費者的買賣合同關系,屬于單方“違約”行為,商家對此應該承擔全部責任。按照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家繼續發貨,或者提出賠償損失的要求。
這位專家指出,此番淘寶“光棍節風波”進一步把網絡購物監管難題擺在了全社會面前。對于網購消費維權訴求,淘寶商場將作如何回應,監管部門將作何反應,既是網絡購物維權的難題,也是必須面對和解決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