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儒文 繪
王先生如今對自己在電商價格戰期間在京東商城(微博)買電視機的行為感到后悔:不僅送上門的電視機有損壞,要求換貨時還被客服要求退貨。花錢買罪受?憤憤不平的王先生近日向與本報反映。
京東回復記者稱,王先生購買的電視機型號目前確實缺貨,因此建議王先生先退貨,待有貨源時再以其當初下單價格重新購買。
本報記者 俞韡嶺
配送出問題 京東、物流互相推諉
王先生在8月15日電商價格大戰當天下單購買了一臺夏普平板電視,并和京東約定8月18日送貨上門。在訂單中王先生勾選了“送貨前電話聯系”,京東也承諾8月17日會有工作人員事先聯系。當天,王先生還根據京東的提醒向夏普公司預約了電視機安裝。
遺憾的是京東的承諾落了空,8月17日,王先生未接到任何京東工作人員的回復。不僅如此,當他8月18日查詢訂單時,發現物流配送一欄始終定格在8月16日中午的狀態,顯示為“京東發貨至上海元氏物流(大家電)”。
王先生不滿地說:“京東客服說不知詳情,讓我打電話給元氏物流,而物流公司工作人員開口就說8月18日無法送貨,并讓我自己去找快遞員。”據悉,在王先生多次電話聯系元氏物流和京東客服的情況下,終于在8月18日約16時30分收到了電視機。
電視機邊框變形 想換貨卻被逼退貨
因當天天色不早,王先生按京東要求檢查產品外包裝后認為完好便簽收,同時主動致電夏普安裝人員隔日上門安裝調試。王先生表示,因怕自身失誤導致電視機損壞,便在安裝工人上門前就讓電視機保持簽收時未拆箱的狀態。
但王先生沒有料到電視機本身存在“先天不足”癥狀。“夏普安裝工人開箱后發現電視機上邊框明顯變形,就填寫了檢測單說明情況后讓我聯系京東申請換貨”,王先生說,“我曾咨詢他換貨是否會困難,他告知我說此機型在上海貨源充足。”
因種種原因連續提交三次換貨申請后,王先生8月20日晚接到京東一位苗先生的客服電話。不過苗先生卻告訴他此款商品京東無貨,要求他選擇退貨,即便王先生告訴他此款電視機夏普在上海有貨,苗先生仍堅持要求其退貨。王先生告訴記者,在溝通過程中苗先生曾以“我文采沒你好”等話語進行嘲諷,且最后將電話擱置一邊,任憑其如何呼叫都無人回答。可以“預料”的是,王先生第三次換貨申請也沒有通過。
記者了解到,王先生第四次提交換貨申請并明確表達只接受換貨的要求后,京東一位叫張小姐的客服最終回電稱可以換貨,并承諾不關閉王先生的換貨請求。但張小姐也坦言不清楚何時可以換貨成功,不排除無限期延后的可能。
京東終表態:“等有貨時再賣給你”
經過近一周的等待,記者終于等到京東商城對此事的態度。京東回復表示,確認王先生這單由于到貨周期問題,耽誤了客戶進行換貨處理。相關人士表示,和夏普(中國)確認過,王先生此款機型上海目前并沒有貨,“客戶所聽到的‘上海有貨’并非官方回答,并不準確。”
該人士表示,已經和王先生溝通并致歉,允諾王先生先退貨,待此款產品到貨后,京東再按照王先生當初下單時的訂單價格(4299元)銷售給他,同時贈送王先生500個積分作為補償。
對此方案王先生表示還在考慮之中,但坦言京東態度相比之前“好了很多”。
不過對于記者提出的“如何應對斷貨”及“如何管理客服言辭”等問題,京東并不予回復。
》律師說法
京東讓客戶承擔商業風險 遠超道德問題
“下單成功,意味著確認合同。消費者要求換貨而不是退貨,這是消費者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權利,京東怎能越俎代庖地干涉?”上海盛聯律師事務所徐游律師直言,京東作為知名電商,不僅未及時處理好產品的質量問題,而且將商品無貨的責任推到消費者身上,實屬不該。
徐律師進而指出,所謂的商業風險,就是有可能出現的采購、物流等成本的估計不足,“除非這款產品停產了,否則商業風險就得由京東來承擔。”
徐律師表示,京東以怎么樣的形式宣傳是京東的自由,但必須對自己的承諾要有相當的履行能力,“就拿普遍存在的‘下單后無貨’來說,如果電商不告知消費者產品無貨,任由消費者下單,已涉嫌隱瞞真相,虛構事實,這已經超出道德問題,而是法律問題。”(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