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藥店做廣告已經是十分普遍的事,許多消費者甚至以廣告作為自己就醫的指南,醫院的廣告種類繁多樣式花哨,作為一名普通的消費者很難從中分辨真偽。近期維權網接到北京王女士的投訴,稱其父親因為在北京京華友好醫院治療了靜脈曲張,而導致現在住進重癥監護室,而北京京華醫院則拒絕過錯,以及承擔任何責任。
病越治越嚴重
王女士向維權網編輯反映她的父親王老先生腿部患有靜脈曲張, 2011年4月3日在北京一家媒體上看到北京京華友好醫院刊登治療靜脈曲張的廣告,廣告稱其使用“無創傷、不手術、無疤痕、快捷簡便、療效確切、不受年齡體質的限制、不影響工作和正常行走,隨治隨走,愈后永不復發的‘介入導融術’”。
4月19日,王女士陪同父親前往北京京華友好醫院就醫,接診的是該醫院外科主任馬永庫大夫,“他認為我父親的高血壓不利于靜脈手術的治療,讓先行藥物降壓。”于是王女士同父親便聽從馬大夫吩咐進行第一次治療前的藥物降壓。
4月22日,王女士陪同父親再次來到北京京華友好醫院,早上8點45分,在未告知患者及家屬血壓的情況下對患者進行了手術,用藥為“消痔靈”。
直至9點時,院方突然告知王女士,患者“因藥物過敏引起不良反應正在搶救”。王女士說,“搶救到下午三點,我父親的仍然處于昏迷狀態,院方迫不得己才將我父親轉到306醫院進行搶救。”經306經院CT認定為用藥不當引起的腦出血,并進行了開顱手術,當時“京華友好院方承認自己在治療過程中存在過錯,愿意承擔全部醫療費用,并且就此事達成了書面協議”。
然而,令王女士沒想到的是,當王女士墊付了父親搶救的醫療費后,京華友好醫院卻突然拒絕履行協議,并拒絕支付任何上述費用,以及承擔任何責任,時至今日,“我父親仍然在306醫院重癥觀察室。”
本來只是一個靜脈曲張的小問題,現在卻成了要命的問題,病越治越大,王女士悲憤交加,要向京華友好醫院討個公道,同時質疑京華友好醫院的手術和搶救資質。
京華友好醫院:只是藥物過敏
京華友好醫院的負責人王丙表向維權網編輯表示,他們在治療王老先生的過程沒有任何過錯,對于為什么王老先生的病情會越來越嚴重,他也不清楚。
王丙表告訴維權網編輯,京華友好醫院是一級醫院,具備在普通門診注射的資質,在治療王老先生的過程中并不是手術,采用的是門診注射方法,用藥確實為消痔靈,王老先生只是普通的藥物過敏,當時醫院也把他搶救過來了,醫院不應當承擔任何責任。
王丙表院長向維權網傳真過來王老先生就診的門診病歷和馬永庫大夫進行搶救記錄,證明醫院在搶救措施上并無不當之處。
患者家屬對醫院的用藥和治療手段均產生質疑
北京市衛生局12320咨詢電話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維權網編輯,一級醫院相對于三級醫院來說搶救設備簡單,在患者病者出現突發狀況時,應當及時進行搶救,同時聯系轉至有設備條件的高級醫院。
另外,據相關資料顯示,“消痔靈”的主要是適用于痔瘡的治療,并未提及有治療腿部靜脈曲張的使用方法。“介入導融入”的使用和治療范圍則主要是用于前列腺炎的治療,沒有任何涉及治療靜脈曲張的之處,該治療技術是否屬于“普通門診注射”范圍,屬醫學專業范疇,暫無法判定。
對于京華友好醫院的用藥和搶救措施,王女士均表示存疑,并且認為京華友好醫院在事故發生后卻并沒有將患者及時移轉至三級甲等醫院,而是在設備條件簡陋的情況下自行“搶救”了6個小時,違反了行業規定,此舉導致了王老先生的病情加重。
截止到編輯發稿前,王老先生仍舊在306醫院的重癥監護室中觀察。對于此事,王女士及家屬已經決定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和父親的合法權益。楊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