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嬰兒三天沒吃東西
李志奇和曾紅梅都是桂林市某工廠的工人。1997年底,下崗不久的曾紅梅懷孕了,這讓她在失落中有了莫大的寄托。期間去醫院作胎兒檢查,醫生檢查有“臍帶繞頸”情況,但嬰兒各項體征正常。
1998年8月11日,臨產的曾紅梅住進了桂林市人民醫院,當天醫院作B超,診斷為懷孕40周左右,胎兒臍帶繞頸。第二天,曾紅梅經剖腹生下了小秉衡。嬰兒出生時,體重2.65kg,健康可愛,醫院評分為滿分。
“這天晚上護士查房時,向我們介紹母乳喂養嬰兒的好處,說醫院正推行純母乳喂養,不要給孩子吃別的東西。”李志奇向記者回憶當時的情況,“曾紅梅不是那種嬌貴的女人,為了身材而拒絕喂奶,她也希望用自己的乳汁喂養孩子,可是產后第二天她怎么催也出了不奶。我母親買來奶粉,要沖給孩子吃,但護士一把奪過去了,說要以母乳喂。第二天,孩子媽媽還是出不了奶,孩子餓得直哭。我跟醫生反映,醫生卻說不要擔心,會有奶的。我母親看不過去了,又拿起了奶粉,可護士仍阻止她,我母親一生氣,干脆離開了醫院。當時我想,聽醫生的應該沒錯吧……”
2天過去了,3天過去了,曾紅梅還是沒有奶;夫妻倆看著餓得哇哇直哭的孩子,手足無措,只有頻頻給他喂白開水。8月15日早上,小秉衡臉色變得青紫,夫妻倆一看不得了,趕緊叫來醫生。醫生也覺得問題嚴重,將孩子轉到新生兒科治療。經診斷,嬰兒患了低血糖、驚厥、生理性黃疸等癥,并疑有腦積水或先天性腦發育不良。醫生給嬰兒進行吸氧、喂奶、注射葡萄糖液等治療,小秉衡病情漸漸好轉。經過9天的治療,醫生最后診斷患兒發育正常后,小秉衡出院了。
簽訂“私了協議”又去公證
李志奇想來想去,總覺得孩子住這9天院有點冤,如果不是醫院不讓他們給孩子喂奶粉,孩子不致于餓著,也不致于得那么多病。他向醫院提交了一份《關于“8·14”男嬰挨餓致病經過簡述》,提出李秉衡的低血糖癥等系因為醫院執行純母乳喂養,嚴禁給嬰兒喂養除人奶外的任何食品和飲料所致,要求全免李秉衡住院治療費用3400多元,李秉衡今后復診及與此相關醫療費全免。
小秉衡滿月后,醫院對他進行復診,結論為:“患兒精神、反應良好,哭聲響亮。雙側瞳孔等大等圓,心肺無異常。四肢肌張力、原始反射正常。”接著醫院又要求本院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小組對李秉衡的病情作鑒定。鑒定后得出的結論為:非醫療事故。
之后,醫院找到李志奇夫妻,商量解決他們提交的那份“報告”。11月4日,醫院作為甲方,李志奇夫婦作為乙方,雙方簽訂了一份《關于曾紅梅的嬰兒醫療事宜協議書》,言明:曾紅梅產后“因產生乳汁較少,醫護人員給予產婦乳房護理和指導護理,由于家屬對初乳哺喂嬰兒理解有誤,配合喂養欠佳,造成嬰兒兩天喂養不足,后轉新生兒科治療,嬰兒完全康復,醫療費用共計3340·39元。經雙方協商,表示互為諒解”。雙方達成以下協議:甲方醫護人員在醫療過程中無失誤,不屬醫療事故;本協議生效后,甲方考慮到曾紅梅為下崗工人,李志奇為職工,家庭經濟拮據,生活較困難,其子又需要營養,給予一次性慰問金3500元,乙方已付醫療費不予退還; 乙方嬰兒經體檢及觀察亦正常,以后發生病痛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再負任何責任……
為了讓協議更“鐵”,11月26日,雙方又到桂林市第二公證處對上述協議進行了公證。
不久,李奇志得知當時這家醫院正在創“三甲醫院”,按創“三甲醫院”標準,醫院必須百分之百實行母乳喂養嬰兒。一年后,這家醫院如愿晉升“三甲”。
一歲的小秉衡與母親合影。
小秉衡出院后,一度狀態看上去比較正常,夫妻倆認為上次事件只是一次小病痛,對孩子沒有什么影響,也沒放在心上。
從1999年2月開始,李志奇夫妻發現兒子上肢時不時出現抽搐狀況,睡眠中總是驚醒過來,沒有多少育嬰知識的夫妻倆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見兒子吃得好,睡得香,手腳能動彈,心想也許兒子是因為作夢的緣故呢。
可是一個月過去了,兒子冷不丁抽搐的現象依舊,夫妻倆覺得不對勁了。“怕是有什么病。”3月1日,夫妻倆將孩子送去出生時的桂林人民醫院。在門診治療了3天,醫生說是缺鈣,可夫婦倆給孩子吃了補鈣藥品,孩子的癥狀依舊,他們只好讓孩子住院治療。
經多種檢查,小秉衡被診斷患了嬰兒痙攣癥;上呼吸道感染;腦萎縮。住院21天后小秉衡出院了,但他的癥狀并沒有明顯地好轉。在此后的半個月里,李志奇、曾紅梅夫婦陸續帶孩子去桂林其他醫院,還有廣東中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治療。四處求醫中,李志奇夫婦得以全面地了解孩子的病情,一名兒科專家告訴他們,小秉衡得的是腦癱后遺癥,原因是嬰兒初生時營養不足造成低血糖所致。
腦癱!李志奇夫婦簡直不敢想象,兒子得了這么嚴重的病,他們還以為小孩子只是一般的營養不良呢。他們感到了事情的嚴重性。
要求撤銷“私了協議”被駁回
李志奇夫婦感到被醫院騙了,決定追究醫院的責任,賠償他們更多的損失。他們向律師咨詢時,律師告訴他們,追究醫院責任,首先要撤銷那份《協議書》,并指出:“你們是在不知情或受欺騙的情況下簽的協議,完全有理由要求撤銷協議書。”
1999年8月25日,李志奇夫婦向桂林市象山區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協議書》無效。法院審理認為,《協議書》是雙方協商一致簽訂的,并得到了公證機關的認定,具有法律效力,駁回了他們的訴求。李志奇夫婦不服,向桂林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但中院駁回上訴。
李志奇夫婦仍不服,又向中院提出再審要求。這次他們向法院提出對小秉衡進行醫療事故鑒定,以證明醫院對他們隱瞞了小秉衡的病情,這樣他們的理由就更充分了。桂林市中院委托桂林市醫學會作鑒定。桂林市醫學會檢查的結論是:CT提示大腦發育不良,腦地形圖提示異常;目前患者尚不會說話,呈現軟癱狀,有明顯腦癱后遺癥。作出鑒定結論:本病例屬于一級乙等醫療事故,醫院方承擔輕微責任。
但李志奇夫婦不認可這個鑒定結論,認為醫院應負主要責任,而院方也對這個結論提出異議,認為他們不應負責任。桂林市中院再次委托廣西醫學會重新鑒定。
2004年2月3日19時,李志奇接到廣西醫學會的通知,要他來南寧,對電腦選取鑒定專家進行抽選。2月12日,鑒定會在廣西醫學會舉行。參加鑒定的有7名專家。鑒定會分4個步驟進行,醫患雙方各陳述20分鐘;專家提問;醫患雙方各最后陳述1分鐘;對小秉衡進行簡單檢查,之后雙方退場。一周后,廣西醫學會作出鑒定結論:醫方的醫療行為符合診療護理規范、常規,與患兒目前存在的大腦發育不良、嬰兒痙攣無因果關系,本病例不屬醫療事故。
“絕活”鑒定揭開醫院造假內幕
“醫院怎么就沒責任了呢?不讓我們給孩子喂奶粉倒有理了?”李志奇感到疑惑。問題出在哪兒?廣西醫學會睜眼說瞎話?不可能,因為專家是他來選定的,醫院方不可能事先拉關系;是醫院偽造了病歷?想來想去,他們覺得醫院偽造病歷誤導醫學會的可能性最大。
隨后 ,李志奇又向法院提出對病歷材料進行證據保全,并對部分病歷材料進行書寫時間鑒定。就在這時,李志奇看到一篇報道,說重慶公安局文檢室女警官夏莉琳,有一項鑒定字跡的絕活“熱差時間分析鑒定書寫時間”,鑒定精確率達100%,任何造假字跡都逃不過她的“火眼金睛”。
李志奇夫妻在萬般迷茫中看到了一線希望,又向法官提出由夏莉琳進行鑒定。法院同意了李志奇的申請。2月24日,法官封存了該醫院所有原始病歷。3月17日,廣西高院司法鑒定中心法官及桂林市中院司法鑒定中心法官帶著病歷,與曾紅梅乘機飛赴重慶。
2004年4月20日,李志奇夫婦終于等來了重慶市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具有的法律效力的鑒定書。夏莉琳技術檢出1998年8月12日,即李秉衡出生當日的病歷記錄中的一句關鍵字句“值班夜查房,囑多喂養嬰兒,如實在無乳汁,可喂葡萄糖水或奶粉”的字跡,與整頁病歷不是同一時間書寫,且相隔半年以上。而此前醫院堅持認為,他們沒有阻止給嬰兒喂葡萄糖和奶粉,有病歷記錄為證。
得知結果后,該醫院再一次向李志奇夫婦提出和解,李志奇拒絕了,他說:“我不是不想和解,我為討公道奔走了6年,對我們來說,討個說法和索賠同樣重要。”
再起訴獲賠10萬元
鑒定結果出來后,2004年6月,桂林市中級法院作出再審判決,撤銷此前中院作出的終審判決及象山區法院的一審判決,確認醫院與李志奇夫婦簽訂的《關于曾紅梅的嬰兒醫療事宜協議書》無效。
之后李志奇夫婦以醫院阻止給李秉衡喂食物,造成其腦癱,且篡改病歷為由,向桂林市中級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令醫院賠償其各種費用141萬余元。桂林市中級法院委托桂林市正誠司法鑒定中心對李秉衡進行傷殘鑒定,鑒定結論為:李秉衡目前身體狀況為一級殘疾。
2006年5月,桂林市中院作出判決。法院認定李秉衡因患腦萎縮給李志奇夫婦造成的損失為323602元,扣除被告已付款,實際損失為309402元。法院認為,雖然廣西醫學會鑒定認為本病例不屬于醫療事故,但由于李秉衡在宮內有臍帶繞頸、繞體、繞足或臍帶受壓,可導致胎兒在宮內慢性缺氧、發育遲緩、腦細胞受損害發育不良,這與李秉衡目前存在的腦癱后遺癥存在因果關系;李秉衡出現低糖癥,對其細胞的損害可能有輕微的影響,而醫院在李秉衡有臍帶繞頸、繞體、繞足的情況下未作臍帶長短和性狀的記錄,對李秉衡喂養的監測存在欠缺,因此對李秉衡的不良后果應負輕微責任。法院判決醫院賠償原告實際損失的20%即61880元、精神撫慰金20000元。
雖然李志奇夫婦抱著必勝的信心打這場官司,判決也是他們贏了,但對判決卻很失望。因為法院依然認定醫院只負輕微責任,他們只得到賠償6萬余元。而這8年來,他們為討公道付出的直接費用已超過6萬元!
李志奇不服判決,向廣西高院提起上訴。而醫院對判決也不服,同樣提起上訴。2007年3月15日,廣西高院作出終審判決,對案件認定基本和一審一樣,判醫院賠償10萬余元。僅比一審判決增加了2萬元,對這樣的結果,李志奇夫婦十分失望,曾紅梅緊緊抱著小秉衡失聲痛哭。
8年討公道的艱辛經歷,讓李志奇夫婦身心疲憊。李志奇說:“出了醫療事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出了事故后醫院的冷漠態度!造假病歷、掩蓋事實……這是在受害者的傷口上撒鹽,也是導致目前醫患矛盾尖銳的主要原因之一!出了事故,為什么就不能懷著善意、誠意處理矛盾,把患者損失減至最低,然后總結經驗教訓,杜絕事故的再次發生。”
8年的維權路上,灑滿辛酸血淚,孩子的痛苦、維權的渺茫,讓他們一次次面臨崩潰的邊緣。讓他們感到一些欣慰的是,如今小秉衡開始會親爸爸媽媽了,他們看到了小秉衡好轉的希望,雖然希望變成現實也許十分漫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