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2月23日電 (記者 富子梅)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近日集中曝光廣告文號被撤消后企業仍然發布嚴重違法廣告的4種藥品及其生產企業和發布媒體。
——北京京鐵華龍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藥品“根痛平顆粒”。該藥品在《華商報》、《西安晚報》等媒體繼續發布嚴重違法廣告。
——同溢堂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益安寧丸”。該藥品在《貴陽晚報》、《南國都市報》、《楚天都市報》、《成都商報》、《華西都市報》等媒體繼續發布嚴重違法廣告。
——河南百年康鑫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大風丸”。該藥品在《今晚報》、《燕趙都市報》、《保定晚報》等媒體繼續發布嚴重違法廣告。
——廣東華天寶藥業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腰椎痹痛丸”。該藥品為處方藥,在《太原晚報》、《南國都市報》、《楚天金報》、《成都商報》等媒體繼續發布嚴重違法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