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馬小六)“老師不該對學生搜身!”昨日,寶安區西鄉九圍富源學校學生小王(化名)說,每逢周日或周一的晚間,學校就會對全部宿舍的學生搜身,一旦發現手機、電器、香煙之類的違禁品就立刻沒收。小王覺得老師沒收香煙和電器可以理解,但沒收手機“很不合理”。而該校初中部一位主任稱,沒收手機是為了學生能更加專心學習。
小王說,每逢周日或周一的晚上,初中部900多名學生就要被老師搜身,以檢查是否攜帶了手機、香煙、電器之類的“違禁品”進學校。搜身時男老師檢查男學生,女老師就檢查女學生。除了檢查衣兜,有時候老師還會在學生身上亂摸,這引起了學生的反感。小王和同學認為,學校讓老師沒收真正的違禁品是對的,但不該沒收手機,這樣會影響他們和家里聯系。此外,學生們認為老師搜身是違法行為。
對此,該校初中部相關負責人稱,學校屬貴族學校,初中部有900多人。對于學生能否帶違禁品,他說學校有嚴格規定,且幾年來一直這樣執行。至于沒收手機,他說是學生主動上交的,學校在周末時會歸還學生;對于不主動上交的,他們會聯系家長配合,要么交給家長,要么到學期結束再歸還學生。他說學生可以用學校的磁卡電話,而攜帶手機會影響學習,且學生可能會利用手機上網看不健康的東西。
對于學生反映有老師在他們身上亂摸,該負責人說,這是學生為了抵觸學校的說法。老師們一直采取搜查的形式,而不是學生反映的“搜身”。他希望學生能配合。
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蔡俊彬律師表示,學校一般是根據章程進行管理,如學校規定限制學生使用手機,那么老師沒收學生的手機是沒有問題的。另有律師認為,我國憲法規定“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如果老師對學生搜身的情況屬實,則屬典型的侵權行為。蔡俊彬指出,老師搜身如不涉及學生人格上的損害,只從管理者和被管理者角度來說,是沒問題的。
中學定期對住宿生搜身沒收手機 稱為學生著想
2008-03-11 14:57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都市報 馬小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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