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月30日電(記者姜春媛 李瑩)在北京的超市購買菜刀需要出示身份證?北京市公安局(微博)治安管理總隊29日傍晚接受新華網記者采訪時表示,按照公安部管制刀具相關管理規定和管制刀具認定標準,對購買一般生活用刀,其刀身長度一般不足22厘米,購買時不需要出示身份證;如果市民購買超長菜刀等其他符合管制刀具標準的刀具,購買時需出示身份證。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相關負責人強調,管制刀具相關管理規定并非最新出臺。
據公安部網站消息,2007年,公安部制定了《管制刀具認定標準》。2008年,公安部出臺關于切實加強管制刀具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規定凡購買管制刀具的,一律如實登記購買人的身份證明。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負責人詳細介紹了管理刀具認定標準。按照公安部頒布的管制刀具認定標準,在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中,凡刀身長度超過15厘米、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刀身長度超過22厘米、刀尖角度大于60度的,均被認定為管制刀具。
這位負責人同時表示,銷售企業實行管制刀具“實名購買登記”和“三禁兩報告”制度。記者查詢相關資料了解到,所謂““三禁兩報告”制度是指,即不得向行為異常、精神異常和未成年人等人員出售刀具;對在經營活動中發現行為異常、精神異常等刀具購買人,立即向屬地公安機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