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醫保卡套現 侵吞公眾“救命錢”
鄭州一醫院涉嫌詐騙、違規案件共28人次
案發3年來,相關部門尚未給出明確處理結果
據新華社電 一向被稱為“救命錢”的醫保基金,在鄭州市爆出“借”醫保卡套現侵吞案。近日,記者接到鄭州市市民李先生反映,鄭州市仁濟腫瘤醫院(現改名為鄭州和諧醫院)與參保人勾結,非法詐騙醫保基金,侵吞公眾“救命錢”。目前,雖經有關部門初步調查,該院從2008年到2011年涉嫌詐騙、違規案件共28人次,涉案金額已追回14余萬元。但3年來,相關部門一直未給出明確處理結果,舉報人反映強烈。
案件為何久拖難結?其背后隱藏著怎樣的秘密?
揭出醫保詐騙
【偶查醫保清單】
舉報人李先生向記者反映,2008年12月底,他在鄭州市醫保中心辦自己的醫保手續時,順便調取了母親的醫保卡使用詳單。記錄顯示,他“母親”于2008年10月份曾在鄭州仁濟腫瘤醫院住院,總費用是6568.8元,其中,個人賬戶支付112.16元,統籌支付5564.04元,現金支付892.6元。
隨后,李先生到該院查詢得知,“母親”曾在該院綜合五病區住院,病歷中登記的患者姓名、身份證號、地址等與其母的信息完全相同。但是,其母除2004年初住過一次醫院,至2008年底就沒有住過醫院。李先生開始悄悄調查。然而,令他沒想到的是,讓母親住院的卻是自己的親姐姐。李先生還發現,姐姐還用她的醫保卡在2007年11月至2009年3月的17個月內,在該院住院5次,從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賬號上劃走38271.32元。“而真實情況是,在此期間她從未住過醫院,是在‘騙保’。”李先生說,此事雖牽扯姐姐,但這背后肯定隱藏著更大的“黑手”,于是,他便向醫保、公安等部門反映,“3年了,不知跑了多少趟,就是沒結果。”李先生說。
勾結“套現”流程
【業內人士描述】
對此,記者于2011年12月26日來到鄭州仁濟醫院采訪調查。醫院副院長商英智表示,仁濟腫瘤醫院已于2010年7月由上海安平公司收購,之后更名為鄭州市和諧醫院。
記者在這家醫院的病案室看到,17份病案因涉嫌醫保違規、違法在公安調取證據后,由醫院封存。而李女士和另一位病人的病案沒有封存,記者翻閱發現,李女士5次住院,其中,3次住在五樓綜合科,2次住在腎病科。當時的綜合科主任是高科源,腎病科主任是張教授。
記者隨即采訪了仍在坐診的馬佑民副主任醫師和張教授。馬佑民表示,李女士當時住院有身份證和醫保卡,是按國家規定辦理的。記者采訪張教授時,他說,“我簽過字,但是從來沒見過這個人。作為科主任有些需要我簽字。”
那么,持卡人本人根本沒來醫院住院,醫院是怎樣從“醫保套現”、侵占公眾“救命錢”的呢?業內有關人士向記者描述了這樣的流程:找熟人或親戚、朋友(參保人),利用他們的醫保卡編造假病歷。之后按照住院病人程序,檢查、開藥、治療等各項目錄輸入至“醫保”監管目錄中,以便醫保部門報銷、分利。“只有醫院‘協同作戰’集體作弊,否則不可能完成這么多環節。”
系因水深難查?
【移交后未立案】
鄭州市社會醫療保險中心副主任史良說,經查,從2008年到2011年仁濟醫院涉嫌詐騙、違規案件共28人次,涉案金額達140817.25元,違規費用全部追回。史良還說,醫保中心行政處罰之后,已于2011年9月8日以鄭社醫移字1號和2號《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書》移送至鄭州市二七區公安分局。
負責簽收《移送書》和承辦案件的鄭州市公安局大學路派出所民警張博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確實送來一個表,但是這個不具有法律效力,我們已經口頭告知了。”張博說,目前派出所對于此案件只能外圍配合偵查,不能立案。而理由是,移送手續須上級具有法律效力部門先對案件做出調查,再移送給司法部門,但醫保中心不是行政部門。
“這個案件不是說咱查不成,現在醫院老板逃到國外了,這是第一。第二,案子涉及了38個人。我們一查很后怕,現在涉及醫保部門是不是包庇他們?是不是內外勾結?恐怕再往下走水很深。”一位參與辦案的公安干警說。
2月4日,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戴春枝表示,該局已對仁濟腫瘤醫院展開徹查。與此同時在全市展開拉網式大檢查,要求被檢查單位及時、如實提供資料,凡轉移、銷毀有關文件和資料或不配合檢查工作的,堅決依法依紀嚴懲,絕不姑息。 (新華社記者 陸歡 魏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