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求退差價iPad2買家被拒
省城蘋果經銷商均不退差價濟南一消費者質疑蘋果玩雙重標準
本報濟南3月18日訊(記者 崔濱 實習生 王明慧) 盡管在周末兩天里不停地投訴,濟南市民胡靜還是失去了獲得蘋果公司14天內返還差價服務的最后機會。
3日,胡靜在濟南銀座八一店購買了一臺蘋果32Gwifi版iPad2。8日,蘋果公司為了給新款iPad讓路,宣布原有iPad2全系產品均下調700元。而為了補償像胡靜這樣臨近新品發布時購買iPad2的消費者,蘋果公司宣布在8日調價日之前14天內購買iPad2的消費者均可以獲得差價退還。
14日,胡靜興沖沖趕到銀座八一店要求退還iPad2差價,但商場電器部銷售人員稱,沒有接到商場退還iPad2差價的通知,并拒絕了胡靜的要求。
“都是蘋果產品的銷售商,為什么蘋果公司說的退差價在濟南就不靈呢?”胡靜隨后撥打蘋果公司的服務熱線想問個究竟。蘋果公司客服人員表示,國內只有在蘋果在線商店和北京、上海5個直營店購買iPad2的用戶,才可以直接向蘋果申請退還差價,對其余經銷商,蘋果并沒有做硬性要求。
“這是典型的雙重標準,我們買的都是正規渠道銷售的蘋果產品,就應該享受一樣的權利。為什么蘋果要搞雙重標準?為什么經銷商以此為借口拒絕退還差價?”胡靜說。
18日,記者咨詢省城多家蘋果經銷商了解到,由于濟南沒有蘋果直營店,包括蘇寧、國美等大型家電賣場在內,都沒有對消費者開展差價退還服務。“退還的差價,蘋果公司又不會補給我們,我們經銷商憑啥自己掏錢呢?”省城泉城路一家蘋果授權經銷商說。
為了討個說法,胡靜向濟南市消費者協會和濟南市市中區工商局進行了投訴。“能不能要回這700塊錢,我已經不在乎了。我現在就是對蘋果公司的雙重標準表示不滿,希望有關部門能推動這一狀況得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