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網3月26日電 中新網生活頻道今日從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網站上獲悉,2011年第四季度,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本市牛仔服裝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87家企業生產的 100批次產品,經檢驗,“一酷百應”、“極速賽車”等9家企業生產的9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
本次抽查依據GB18401-2003《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國家標準及FZ/T 81006-2007《牛仔服裝》行業標準,對使用說明(標識)、異味、纖維成分、pH值、甲醛含量、撕破強力、耐摩擦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耐磨性能、禁用偶氮染料(可分解芬香胺染料)等項目進行檢驗。檢驗項目一項或一項以上不符合標準要求,則判該次抽樣檢驗不合格。 主要不合格項目及情況分析
1、pH值:本次抽查有1個批次產品不合格。強制性標準GB 18401-2003規定,直接接觸皮膚的紡織品pH值要求在4.0~7.5。pH值過高或過低,都會破壞皮膚的表面平衡,從而引起皮膚過敏或誘發感染,使皮膚易受到其他病菌的侵害。不合格的原因為企業在染整工藝上對產品在酸堿度上控制不嚴,對生產中加堿處理后中和不及時、不充分,或清洗不徹底。
2、甲醛含量:本次抽查有1個批次產品不合格。甲醛是一種過敏源,含有甲醛的紡織品制作成服裝后,在穿著過程中會逐漸釋放出游離甲醛,當從衣物纖維上游離到皮膚的甲醛量超過一定限度時,人體輕者會出現紅腫、發癢等皮膚過敏癥狀,多分布在胸、背、肩、肘彎、大腿及腳部等;重者連續咳嗽,可能引發氣管炎、免疫能力下降,肝、肺功能異常等。如果使用含甲醛的紡織品過多,還會造成室內環境污染。
3、纖維成分:本次抽查有7個批次產品不合格。纖維含量即產品的原料成分含量,強制性國家標準GB 5296.4-1998《消費品使用說明紡織品和服裝使用說明》對紡織品服裝面料或里料的纖維含量如何標注有明確的規定;纖維成分含量不僅體現了產品的價值,也反映了商家的信譽。纖維成分含量不合格主要由于企業在原料采購質量把關上存在漏洞沒有嚴格執行原材料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同時并存在個別企業利用標識弄虛作假欺騙消費者的可能性。由于消費者在選購服裝類產品時往往是依據明示纖維成分含量進行選購,纖維成分含量明實不符將直接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產品選購及使用小常識
(1)盡量在正規的商場或超市中購買有較好信譽的品牌。從這些供銷渠道獲得的產品,其貨源、質量較易得到保證,售后服務的質量一般也較高。
(2)選購產品時要看產品及其包裝上是否有使用說明(即產品標識),包括是否有中文標注,是否標明生產廠商的廠名廠址、產品名稱、產品規格、采用原材料的纖維含量、洗滌方法、產品標準編號以及產品質量等級等;是否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請消費者盡量不要選購無使用說明的牛仔服裝產品,以保護自己應有的權益。
(3)打開包裝檢查產品是否有影響外觀的表面疵點,表面部位有無污漬、油漬和粗紗、跳花、搭花、串色等明顯疵點;主要縫接部位有無色差;面料的花型、倒順是否一致,條格面料的主要部位是否對稱、對齊;花型是否一致;同時注意各種輔料、配料的質地,如拉鏈是否滑爽等;檢查各部位的縫制線路是否順直,拼接縫是否平服等。
(4)紡織品在印染和后整理加工中要使用多種整理劑和助劑,如加工工藝不當殘留多余化學成分,對人體就會造成傷害。消費者在選購時,可以聞一聞“味道”,如果產品散發出刺激的異味,就有可能有甲醛殘留,最好不要購買。此外,在選購經防縮、抗皺、柔軟等整理的產品時也要謹慎,有“味道”就不要購買。
(5)建議消費者買回后,最好先充分洗滌后再使用,洗滌時應按洗滌說明要求,把深、淺色產品分開洗,通過洗滌可以洗去產品上全部或大部分的“浮色”、臟物和織物中殘留的游離甲醛。同時,通過洗滌,可以改善產品的pH值超標情況,更好地保護人體皮膚。
(6)在使用的過程中,如果覺得產品給身體帶來不適,可以到國家法定的各級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如果證實是產品質量有問題,可向有關部門投訴,以維護自身權益。(中新網生活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