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錢”社保卡 藥店買藥難
■ 深圳特區報記者 聞化
很多市民喜歡在家門口的藥店買藥。但近日來,記者接到不少市民投訴,反映用社保卡在藥店購買藥品遭遇“最低余額限制”。明明卡里還有三四千塊錢,卻買不了一盒十幾塊錢的感冒藥。這是什么原因呢?
社保卡有錢卻刷不了
近日,市民萬小姐前往小區附近藥店買藥,連續跑了幾家,均被告知“社保余額不足,要用現金結賬”。萬小姐大為不解,工作一年多來,單位一直按規定繳納社保,所購買的藥品也就區區幾十元,怎么會余額不夠呢?
萬小姐請藥店工作人員查詢了社保卡醫療賬戶余額后發現,賬戶里可用余額有900多元。對此,藥店工作人員表示,市民使用社保卡購買藥品,賬戶余額超過4595元的部分才可以使用,否則就是余額不足。“最低余額限制”是由市社保部門規定的。
萬小姐說,到藥店買藥就是圖個方便,不用排隊不用掛號,還可刷社保卡,但“最低額度限制”讓她有種“揣著面包還挨餓”的感覺。
“最低額度”掛鉤全市月平均工資
據了解,定點藥店刷社保卡“最低余額限制”與我市每年人均月工資相掛鉤。記者查找資料發現,隨著我市人均收入的提高,社保卡藥店買藥的起點一年年往上漲,例如,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上半年最低余額為3427元,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則增長到3621元,自2012年7月1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最低額度增至4595元。
“我工作一年社保醫療賬戶才不到1000元,就算‘最低額度’不長,我也要等5年才能在藥店用上社保卡。”萬小姐對“被平均”感到很無奈,她認為以“平均月工資”計算意味著很多人達不到平均數,影響很多市民買藥。
海王星辰新聞路店曾店長認為,很多顧客向他反映這種“最低余額限制”不合理,廣州等城市在醫保卡購買藥品上沒有這種限制,他希望有關部門能考慮調整政策,方便患者在藥店購藥。
社保部門:“限制”是要保障門診治療
深圳市人社局回應稱,這是為了保障參保人的門診治療需求。人社局在答復記者采訪的書面材料中稱,我市綜合醫療保險沒有設立門診統籌基金,個人賬戶用于參保人在門診就醫治療,首先應當保障門診治療的需求,如果不設最低限額,個人賬戶用于非門診治療的其他支出,當無費用可支付時,會影響參保人的門診治療。在藥店購買非處方藥,是用于門診治療的輔助手段,要區分主次。
針對廣州等城市在社保卡購買藥品不設限制的情況,深圳市人社局稱,不同城市根據自身特點,制定不同的醫保政策,我市綜合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及相關模式符合城市特點,整個制度行之有效,暫無更改的意向。
人社局提供給記者一份數據顯示我市定點醫院140家,社康中心612家,藥店584家。市民想買藥,可以前往社康中心等醫療機構。
對社保部門的解釋,不少市民表示難以理解,市民伍小姐質疑說,社保卡中的錢本來就是市民自己的,該怎么花市民應該有權自己決定。“作為成年人,在就醫花費上肯定有自己的安排,難道還要人社局幫我們決定嗎?”
“同樣一張卡,同樣是買非處方藥,在社康中心就可以用,在藥店就不能用,這種制度有幫醫療機構壟斷客源之嫌。”采訪中,不少市民提出,深圳醫改實行了醫藥分開,鼓勵市民憑醫生的診斷書自行選擇在醫院或者藥店買藥,但在操作過程中,人為設置了障礙,希望引起監管部門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