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庭審現場坐滿了旁聽的群眾,大家都想看看操縱這起特大地溝油案件的黑手到底是些什么人,他們為什么要這么做。
隨著犯罪嫌疑人腳帶鐵鐐上庭的聲音響起,現場頓時一片寂靜。
在上午的庭審現場,公訴機關以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濟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總經理柳立國、公司生產廠長魯軍等7名犯罪嫌疑人逐一排開。
柳立國原先在山東省平陰縣孔村鎮經營油脂加工廠,后轉向加工餐廚廢棄油回收再加工業務,并于2009年3月在平陰縣開發區注冊成立山東省平陰縣博匯油脂有限公司。
為擴大生產,柳立國于2010年6月在平陰縣玫瑰鎮刁山坡村注冊成立了濟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至2011年4月建成并投入生產。
另外6名被告人,絕大多數是柳的親戚,經柳招募后,分別在上述兩家公司擔任上至廠長、下至司機等不同職務。
寧波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自2007年12月起,柳立國等人在明知他人將向其所購的非食用油冒充豆油等食用油銷售的情況下,仍將從浙江等地收購來的餐廚廢棄油經上述油脂加工廠或公司加工提煉,生產出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非食用油對外銷售,從中賺取高額利潤。至案發,銷售額共達9920余萬元。
法庭上,帶著眼鏡、長相斯文的柳立國表示,自己原先確實有意發展生物柴油產業,但由于銷路不暢,困難重重,最終開始生產劣質成品油。
據他交代,他們生產出來的劣質成品油銷售的主要對象為山東、河南、河北、陜西等地區的一些糧油經銷商,部分經銷商對該成品油進行勾兌后再次銷售到食用油市場。
□通訊員 鐘法 本報記者 王晨輝
近兩年來,“地溝油”三字屢見報端。因為事關食品安全頭等大事,地溝油流入食用油市場和餐飲行業的情況也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去年7月,寧海警方偵破了一起特大利用“地溝油”制售案。隨著警方對這條黑色產業鏈的深挖,地溝油生產環境之骯臟惡劣、銷售渠道之錯綜復雜也隨之公諸于眾。
昨日起,這起全國首例特大、全環節生產、銷售“地溝油”犯罪案件由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公訴機關對涉案的20名被告人涉嫌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寧波中院提起公訴。
昨天和今天,在寧海法院公開審理的是生產環節的7名被告。本周五以及下周二、周三,法院還將對銷售環節的被告進行開庭審理。
將地溝油銷售批發給糧油企業
根據公訴機關指控,自2007年12月起,被告柳立國等7人將餐廚廢棄油提煉成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非食用油,以正常豆油名義銷售給河南省惠康油脂有限公司、河南慶隆商貿有限公司等單位和袁某等個人,至案發銷售額達到9920余萬元。
此后,僅河南省惠康油脂有限公司、河南慶隆商貿有限公司兩家公司將地溝油賣到餐飲企業的銷售額就達到了3.5億余元,危害巨大。
警方稱,這個驚天大案的發現,出于一次偶然。去年3月,寧波寧海縣警方在大走訪活動中,發現一個地溝油加工窩點,這個窩點的地溝油賣給山東一家名為濟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的企業,這家公司對外宣稱收購原料生產生物柴油。但是警方發現,格林公司在寧海當地收購提煉油的價格比當地生產生物柴油企業的收購價要高得多。
寧海縣公安局局長林東說:“我們測算了下,大約(每噸)差1200元左右,所以我們認為,這與一般的廢物利用餐廚垃圾有明顯不同,這是個重大的嫌疑,它有可能流往食品油這個方向。” 基于這種分析,浙江警方五次派人前往濟南,對格林公司開展調查取證,在調查中,警方發現,格林公司的一些經營收入都來自一些糧油企業。
“其中有一個客戶在20天的時間里,打進了360萬元,還有一個客戶在40天的時間里,打進356萬元,另有一個客戶在20天的時間里,打進了160萬元。于是我們針對這三個客戶進行實地查證,結果發現,他們都是銷售、批發糧油的企業。這樣一來,這個案件一下豁然開朗。”浙江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副總隊長丁仕輝說。
至此,公安機關確定,格林公司生產的地溝油最后的流向是百姓的餐桌。此后,寧海警方緊急聯合各地警力,歷時四個多月,行程三萬多公里,涉及14個省份,共抓獲犯罪嫌疑人32名。該系列案被列入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專項行動第一批督辦案件,分別經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于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寧海法院進行公開審理。
該案銷售環節的審理將于明天開庭,下周二、周三仍將繼續。本報也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