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8000000 市場監管局開出史上最大罰單
蘋果代工廠私賣10萬片次品iPhone顯示屏,一公司購買后被查沒
蘋果公司的產品又出問題,這次不是別人仿冒,而是代工廠監守自盜。盡管在前日下午,美國蘋果公司亞太區安全總監Donald Shruhan向深圳市場監管局贈送了“深圳質量守護者,三打兩建立新功”的牌匾,中間苦澀卻無法自圓其說。今年上半年,羅湖市場監管局查獲深圳中浦美達科技有限公司一批貨值3200萬元的iP hone顯示屏,鑒定發現這些是為蘋果公司代工的韓國LG集團下屬兩家企業偷賣的次品。羅湖市場監管局對中浦美達罰沒金額(含貨值)達1.28億元。這個金額,是深圳市場監管系統設置以來的最大罰單。
案件源于一宗舉報。
今年4月6日,羅湖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稱羅湖寶安南路紅桂皇冠大廈負一樓有3個涉嫌售假的倉庫。該局聯合桂園派出所突擊檢查,現場發現3個隱蔽倉庫,堆滿1200多個帶有“LG”標識的紙箱,每箱裝有90片標有“A PPLE”字樣的嶄新手機屏,總數10萬余片。
執法人員比對發現,該批配件為涉嫌假冒偽劣iPhone顯示屏,每片市場售價超過100元。當事人提供了寶安區深圳中浦美達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中浦美達)的營業執照,但無法提供該批商品的合法購銷憑證。因涉嫌銷售假冒“A PPLE”手機屏,該局暫扣商品,立案調查。
被查后企業法人代表下落不明
因涉及偽劣商品數量大,初步估計貨值3200萬元,該案被定為領導包辦的“三打”大要案件。羅湖市場監管局分析認為,該公司法人代表涉嫌以中浦美達的名義掩蓋從事非法行為。
有注冊地點,有法定代表人,有經營項目……案件水落石出應該不難。不過,羅湖市場監管局昨日在給南都記者的答復中透露,執法人員曾于4月18日上門檢查中浦美達的注冊地址,發現登記地址沒有當事人,查無實處。該公司法人代表余某自倉庫被查后一直無法聯系。辦案線索中斷。
昨日南都記者通過深圳市場監管局查詢發現,中浦美達的注冊地點為寶安區民治街道龍塘社區龍塘新村33棟201號,與案發的羅湖區寶安南路紅桂皇冠大廈相距甚遠。其經營范圍包括電子元器件、數碼通訊產品、電腦及手機周邊配件的技術開發(不含生產加工)及銷售等。
蘋果自查發現系真品配件
因iPhone在中國乃至全球手機市場都有相當高的占有率,假冒偽劣配件一旦流入市場,將給消費者權益帶來極大隱患,羅湖市場監管局邀請蘋果公司派人來深協助調查。
4月11日,“A PPLE”商標權利人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派人到羅湖市場監管局對涉案手機顯示屏進行核查。蘋果公司在給羅湖市場監管局出具的情況說明書中確認,涉案顯示屏為蘋果公司真品配件,在保稅區內生產,僅供出口,本案當事人不應該持有該產品。隨后,蘋果公司派了6名技術人員對涉案物品進行了為期兩天的信息采集和抽檢工作。經鑒定,該批顯示屏為其授權代工廠樂金顯示(南京)有限公司和樂金顯示(煙臺)有限公司制造。這兩家公司均為韓國LG集團的下屬公司。
次品被LG集團旗下工廠違規銷售
既是真品,為何沒有按正常渠道流入深圳?羅湖市場監管局與蘋果公司的鑒定顯示,這些真品雖系蘋果公司授權生產,但不符合該公司的執行標準,為工廠次品,本應在廠內銷毀,不得進入市場流通。樂金顯示(南京)和樂金顯示(煙臺)這兩家公司隨后也出具了針對涉案物品的證明文件,證明稱,“10萬片手機顯示屏都是未達到蘋果公司執行標準的工廠次品”。
據中浦美達的員工供述,該批貨物是從香港脈進公司購買的,而香港脈進又是從南京LG工廠購買的。中浦美達無法提供海關、稅務等合法購銷憑證。蘋果公司則表示從未授權香港脈進和中浦美達可以使用經營蘋果公司注冊商標和產品。
羅湖市場監管局認定,蘋果公司代工廠涉嫌將本應銷毀的次品銷售給第三方公司牟利,違反了與蘋果公司的代工協議;而此次流出的工廠次品,主要目的是用于向iPhone用戶提供換屏等服務。
7月31日,羅湖市場監管局確定對中浦美達罰沒金額(含貨值)達1 .28億元,這是迄今為止市場監管系統開出的最大罰單。中浦美達委托員工尹某簽收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目前該案正在執行,同時移送羅湖公安分局,對涉嫌觸犯刑法的事實進一步調查。
采寫:南都記者周偉涵 通訊員彭湘媛
答疑
天價罰款能否如數收繳
針對該案件出現的一些疑問,羅湖市場監管局陳科長昨日做出答復。
Q:此前是否有次品屏已用于更換服務?
A:相信這不是第一單也不是唯一一單案件,但本案未發現有流入市場的次品。
Q:此案罰款數目為何這么高?
A:被查獲的顯示屏貨值約3200萬元,工商部門最高可罰款數額是貨值的3倍,因此罰沒金額(含貨值)達1.28億元。
Q:購買商被罰款,代工廠難道無罪?
A:代工廠應該有責任,羅湖分局已向南京和山東當地工商部門發函,由他們處理。
Q:罰款是否已交齊?
A:有點難度。罰款數額高,老板可能交不起。但羅湖市場監管局7月31日已下發罰款通知書,對方員工也已簽收,本應15天內交齊,至今已超過時限。按照法律規定,對方還有3個月申訴期,若過了此期限未交款,羅湖分局將請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