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灣“衛生署”官員林澄琴表示,民眾購買入浴劑有幾個撇步,包括挑選來源清楚商品;商品包括品名、制造廠、用途、成分要有完整標示;廣告夸大不實如宣稱促進新陳代謝、治療痔瘡也不要購買。圖自《聯合晚報》
臺衛生部門:“溫泉粉治療痔瘡”系廣告不實宣傳
中新網12月17日電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民眾喜歡冬天在家享受泡溫泉樂趣,常會購買入浴劑(俗稱溫泉粉)。臺灣“消費者保護處”調查市售44件溫泉粉,發現有28件標示不合格,消保官點名“露天湯(青色の藥泉)”宣稱可治痔瘡、濕疹等療效,違反“藥事法”,可開罰60萬(新臺幣,下同)到2500萬,其它標示不符如內容夸大、成分標示不全等產品,可依“化妝品管理條例”罰10萬元以下。
溫泉粉單包售價從25元到60元不等,盒裝則超過200元,大部分溫泉粉是以化學品和浴鹽調制而成。消保處抽查全臺七大縣市44件溫泉粉,標示不合格就有28件,不合格率逾六成,消保官王德明表示,“露天湯(青色の藥泉)”在包裝上宣稱可治皮膚干裂、神經痛、痔瘡等療效,違反“藥事法”,罰60萬到2500萬。
“露天湯”進口商安德生國際有限公司負責人林進國表示,目前已依據消保處指示修正,未來會把標示療效的日文漢字拿掉,并且將商品下架回收。
王德明表示,“EZO賦活晶礦爆汗湯”宣稱促進新陳代謝、養顏美容等夸大不實內容,然而包裝上的生產商首復生技公司否認產品由他們生產,建議民眾不要購買此商品。王德明強調,“露天湯(乳の溫泉)”、“露天湯(乳綠色の湯)”、“Sahara油切爆汗湯”等3件產品,同樣廣告內容夸大不實,另外其它標示不合格產品也按照“化妝品管理條例”罰10萬元以下。
臺灣“衛生署”官員林澄琴表示,民眾購買入浴劑有幾個撇步,包括挑選來源清楚商品;商品包括品名、制造廠、用途、成分要有完整標示;廣告夸大不實如宣稱促進新陳代謝、治療痔瘡也不要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