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21日訊 (記者 段丹峰)業主將新房交予羅湖百安居公司進行裝修,預計55天的工期一裝就是3年,雙方最終因送貨單簽收的業主字跡真實性、什么原因導致停工等問題對簿公堂,但問題至今依然沒有解決,百安居讓業主孫先生非常之“不安”。
對此,業主質疑百安居合同為釣魚合同,低價吸引顧客并隨意使用預繳款,業內則認為百安居行為或涉嫌合同欺詐。中國經濟網記者分別聯系百安居羅湖店和總部電話,對方均以各種理由拒絕接受采訪。
業主質疑百安居合同為釣魚合同
據深圳新聞網消息,業主孫先生于2009年3月將位于羅湖區文錦中路海麗大廈一套75.5平方米的住房委托給羅湖百安居公司進行裝修。按照約定,裝修工程應在2009年6月18日到期,但業主孫先生卻在2009年8月1日收到由羅湖百安居出具的《施工中途停工通知單》,通知單上明確標示,“該工地由于卡上沒有錢,還有外購材料未買,無法施工等原因,須臨時停工”。
據孫太太介紹,按照合同約定所預繳給百安居的9萬多元裝修款已經全部用完,房子卻還是毛坯房,更令他們無法理解的是在百安居提供的購物清單里,竟出現了美工刀以及鉆頭等裝修工具。甚至在2009年8月1日停工后,還于當年11月產生了測量費1307.79元,預繳款的卡里所剩2000多元余額因此被清空。
此外,孫太太還告訴記者,預繳費用存入百安居的卡里,卡都在工頭手里,業主根本沒有卡的控制權。工頭周先生沒有按協議里的流程執行,不但購買的材料未經業主簽收認可,收據也沒有交付業主,這也成為后來他們向百安居要求退款的障礙。
但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里明確規定,百安居根據業主確認的材料預算單結合現場實際情況陪同甲方到商場購買材料,出具百安居建材超市的電腦材料清單,交付甲方或代理人清點簽字認可,作為決算依據,采用的是清包工、陪購材料的形式。
孫太太因此質疑該合同是釣魚合同,以低價吸引客戶,但在采購裝修材料上未經業主認可,將預繳款隨意使用。業內則質疑稱百安居此行為可能涉嫌合同欺詐。“當初選擇百安居就是覺著這是大企業,裝修費用不到10萬,而且材料來源也很放心。”孫太太曾這樣說道。
對簿公堂無果仍各執一詞
裝修停工后,孫先生一家和百安居長達三年的協商交涉均無果,孫先生一紙訴狀將羅湖百安居告上了法庭,要求索賠28萬多元。2013年1月10日,法院審理了該案但無果。
據記者了解,之所以審理無果,是因為雙方就送貨單簽收的業主字跡真實性、什么原因導致停工等問題各執一詞,導致協調無果。
針對孫先生提出的退款函,羅湖百安居2012年1月6日回復要求業主提供商品送貨單和身份證原件到百安居辦理退貨手續。但孫太太卻表示,送貨單都由工頭掌管,并未交給業主。羅湖百安居在庭審現場出具了一份送貨單稱單據上有孫先生的親筆簽收,孫太太予以堅決否認,最后經法官協調,雙方決定不做字跡鑒定,但關于提供送貨單才能退貨的問題仍然沒有解決。
此外,審理無果另外一個原因為,羅湖百安居庭審現場出具了一份通話記錄表示曾多次撥打孫先生電話,包括小區管理處均找不到業主,因此才被迫停工,孫太太則表示號碼從未變更且一直保持正常狀態,并未接到對方電話。此外,雙方對因房屋漏水停工的問題也未達成調解,至此,停工原因的問題懸而未決。
廣東鵬海律師事務所馮朝輝為孫先生的委托律師,他表示,業主訴訟請求包括退還預繳的裝修款,以停工三年造成的租金損失為標準計算違約金,以及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利息等共計28萬多元賠償款。
對此,中國經濟網記者通過多方渠道,多次聯系百安居,對方均以沒有人上班、接電話人為新入職員工、相互推托等理由拒絕接受記者采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