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郭毅張沖
陜汽重卡,一個在全國重型車界響當當的龍頭制造企業。可是,2012年4月從這里出廠發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的20輛德龍F3000型號卡車,用了不到一個月就開始頻頻出現大小故障。
2012年7月開始,這20輛重型卡車全體在4S店“趴窩”。購車企業黑龍江省匯通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簽署的土方工程無法施工;另一面,是企業投訴、維修、再壞、再投訴長達半年的持久戰,維權期間還發現,該批車輛的合格證書為違法套用其他車輛證書。
今年1月,匯通公司將陜西汽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投訴至哈爾濱市工商局。
今天上午,哈爾濱市工商局消保處處長王緒坤對《法制日報》記者說,此事的基本事實非常清楚,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出具的處罰意見已于今日報請黑龍江省工商局。
不到一月毛病不斷
2012年初,匯通公司簽了幾宗運輸土方的大合同,經董事會商討決定購進一批重卡。
2012年3月9日,匯通公司決定選擇陜汽集團廠家網上首推的德龍F3000 SX3257DR384自卸貨車20輛,并簽訂總價值800余萬元的《工業品買賣合同》。在匯通公司辦理完購車貸款后,由銷售車輛的4S店黑龍江紅光汽車銷售服務公司負責辦理了落戶手續。
車輛投入使用第二天,也就是6月20日,就有一輛車因剎車失靈引發了一起交通事故。“剛開始我們以為這只是一起偶然事故,沒想到這只是噩夢的開端。”匯通公司經理欒紹杰對《法制日報》記者說,隨后的一個月里,這20輛德龍F3000均出現了不同程度的事故。主要包括離合器及制動系統失靈、剎車氣壓不足、小取力器變形、車體震動大、發動機機體螺栓頻頻脫落、大箱后門板開裂、輪胎出現龜裂等。
由于車輛故障造成車輛運輸率不足35%,最終導致工程不得不轉包。除此之外,這批車因剎車系統或機械故障引發大小交通事故9起,事故賠償高達數十萬元,至今還有兩位十級傷殘者未做完善后處理工作。
多次磋商仍未解決
2012年6月末開始,匯通公司不斷就車輛存在的問題向紅光汽車銷售服務公司反映,4S店維修人員也經過多次反復維修,但仍然無法有效保證車輛正常運行。無奈之下,匯通公司派專人帶著《陜汽德龍F3000工程自卸車存在的嚴重質量問題的函》于2012年7月29日到陜汽集團總部,與陜汽集團銷售公司副總經理趙承軍溝通。
2012年7月31日陜汽集團銷售公司就此作出《關于黑龍江匯通反饋車輛問題回復函》,提出“協調該批車大箱廠家(山西通力專用車公司)及陜汽研發、質量、售后等相關部門技術人員到達現場,對車輛實際情況現場勘查,排除隱患,確保車輛滿足最佳使用狀態,有效保障車輛出勤率。”
2012年8月期間,陜汽集團的技術人員及配套公司的技術人員先后到達現場進行勘驗,并作出了維修方案,保證三天維修達到出廠標準,并達到80%出勤率。
由于黑龍江地區的客觀地理環境和氣候,決定了工程期只能為每年的5月至10月。按照陜汽集團給出的修車方案和修理方法,車輛修好了,企業施工的黃金期也已經結束,車輛的質保期也將在冬日中消耗殆盡。
鑒于這20輛車出現的共性的、系統的、安全性的問題已是陜汽集團、紅光公司和匯通公司三方共識,匯通公司方面認為該批車輛存在的嚴重質量問題根本不是可以通過維修能夠解決的,遂于2012年8月22日和10月28日兩次向陜汽集團正式提出主張:第一,全部退車;第二,給予匯通公司一定的經濟賠償。
陜汽集團對此始終未予回復。
不符車輛產品一致性要求
2012年12月6日,匯通公司準備對這20輛自卸貨車產品質量問題進行維權時,發現所購買的20輛F3000 SX3257DR384自卸貨車,從廠家到經銷商全部提供的是SX3255DR384的整車合格證和銘牌。經向哈爾濱市交管局及運輸局進行咨詢才知道,德龍F3000 SX3257DR384這款車為非公告車型。
對此,匯通公司就此事專門咨詢了國家工信部,得到的答復是:不符合車輛產品一致性的要求,SX3257DR384與SX3255DR384不是同一款車型,不能使用同一合格證及銘牌,SX3257DR384是未經公告產品,不允許生產和銷售,陜汽集團的行為是違法的。
2013年1月6日上午,匯通公司正式將自己的遭遇及相關證據材料遞交哈爾濱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
哈爾濱市工商局消保處處長王緒坤向《法制日報》記者表示,匯通公司所購買的20輛F3000 SX3257DR384自卸貨車,已不單純是一般性的產品質量問題,而是陜西汽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黑龍江紅光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違反國家法律和政策的規定,非法生產銷售未通過國家專業檢驗、未經公告的車輛產品,冒用汽車合格證書。
匯通公司的法律顧問指出,根據商務部、國家發改委、國家工商總局2005年出臺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第三十一條:“汽車品牌經銷商不得銷售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未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汽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未按照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嚴格審查,許可不合格機動車型投入生產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擅自生產、銷售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的,沒收非法生產、銷售的機動車成品及配件,可以并處非法產品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有營業執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沒有營業執照的,予以查封。
王緒坤表示,哈爾濱市工商局打算先對銷售汽車的紅光公司進行處罰,但研究法規法條發現,“可以并處非法產品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的執法主體未予明確。
3月1日下午,記者按照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陜汽德龍銷售公司網頁上的聯系方式,撥通聯系人李志輝的電話后,對方稱對此事不方便透露,態度堅決。
隨后,記者從哈爾濱市工商局消保處獲得了陜汽集團總部辦公室主任涂懷年的電話,其曾在今年1月從陜西總部專程趕到哈爾濱處理此事。但涂懷年表示,自己已經不負責此事了,“誰現在負責這事情,我也不清楚,采訪的話你自己想辦法吧”。
本報哈爾濱3月1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