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業主網絡投訴湘水熙園開發商被索賠50萬!呼吁全城關注!”4月1日,以“建筑設計師”注冊的網友劉勁在《紅網論壇》欄目發帖稱,自己花了45萬在湖南天城置業發展有限公司買了一套房子,由于在交房時對房子質量產生質疑,遂在紅網發帖投訴,卻被該公司起訴至法院并索賠50萬。
業主:“索賠50萬”純屬無稽之談
“這‘50萬’這個數目沒有實際意義,就是瞎寫,他們這么寫是怕影響他們4月份三期的開盤,所以隨便寫了一個數目。”劉勁說。
劉勁的說法在其《紅網論壇》貼出的民事訴訟書中也得到了印證,“原告(湖南天城置業發展有限公司)的樓盤系嚴格按照施工圖紙進行施工,被告的行為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譽權,嚴重影響了目前房屋的銷售及項目即將于4月的三期開盤認籌,給原告造成了極其嚴重的社會影響和經濟損失。”
據劉勁介紹,今年3月13日,他在紅網《消費維權》發了一個名為“長沙湘水熙園衛生間頂上居然露出了樓上的排水管”帖子投訴。一周后,他便接到法院通知,讓他去領法院傳票、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民事訴訟書。
面對這張突如其來的法院傳票,劉勁還真有點“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他們這個50萬索賠要求沒有任何根據,我咨詢的一些律師、法官都認為這是無稽之談,隨便寫一個數目就想來唬我。”
面對強勢的開發商,“跟他們沒有道理講呀!”盡管劉勁很是無奈,但是他在投訴材料中仍然聲稱將保留反訴、上訪等一切合法有效的反擊開發商的權利。
開發商:一切按法律程序走
此前,據紅網房產頻道報道,湘水熙園工程負責人就曾承認劉勁認購的房屋衛生間的橫管確實裝得太低了,“應該貼著樓頂的,這個可以改。”
有趣的是,在此次劉勁貼出的民事訴訟書中,湖南天城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卻聲稱,房屋都是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針對劉勁提出的“同層排水”問題,公司“多次進行了檢查,現場核實并進行了回復,還要求設計單位的計量就其提出的問題進行詳細解釋和回復,實際上并不存在被告所說的問題。”
據劉勁介紹,其實早在今年3月,當事雙方就有過一次協商。劉勁在湘水熙園主管工程項目物業中心,查看了他所購樓棟戶型結構圖,但項目負責人仍堅稱設計圖上排水橫管就在衛生間降板以下,他們是按照圖紙施工的。而劉勁卻認為圖紙上很明顯看出橫管在衛生間降板以上,雙方最終協商無果。
隨后,劉勁在紅網發帖投訴,湖南天城置業發展有限公司一紙訴狀遞到法院,“請求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50萬元”。
那么這湖南天城置業發展有限公司提出“50萬”賠償金怎么核算出來的?包括哪幾部分呢?有何法律依據?是否真如劉勁所懷疑的只是開發商瞎編出來唬人的?
為此,記者輾轉找到位于芙蓉南路上的湘水熙園銷售中心。在銷售人員的指引下,記者在摩登國際集團大廈8樓一家名為湖南長沙永熙實業有限公司見到了一名接待負責人。她告訴記者,起訴業主劉勁并索賠50萬確有此事,“但今天領導不在,不便回應此事。我們已經走了法律程序,一切還是按程序來走吧!”
律師:“50萬”賠償金沒有法律依據
日前,記者就劉勁與湖南天城置業發展有限公司的名譽糾紛,專門咨詢了湖南環海律師事務所的顏忠軍律師。
顏忠軍說,“關于損害名譽權問題,在這個糾紛中是不是構成損害名譽權,要不要承擔責任,最重要一點是看:帖子上所反映的問題是否是故意捏造的事實。”
“損害名譽必須是采取主觀故意,目的就是讓原告名譽遭受損失。”顏忠軍分析認為,如果劉勁的帖子所反映的事實是真實的、存在的,與客觀事實只是細微的差別,不是完全客觀準確,即便與客觀事實有所差別,湖南天城置業發展有限公司也不能追究他損害名譽的法律責任。
而在關于名譽損害賠償金額問題上,顏忠軍表示,“具體損害金額怎么計算是沒有規定的,國家法律也沒有一個損害名譽財產金的計算方式。”假設帖子反映的問題是捏造的事實,給湖南天城置業發展有限公司造成了損失,那么這個賠償金額,對于法官來講也要根據反映的事實歪曲程度以及事情影響力的大小來判定。
“這個糾紛中湖南天城置業發展有限公司所提的‘50萬’賠償金是沒有明確法律依據。其中就涉及到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法官會根據劉勁的行為情節以及給湖南天城置業發展有限公司所造成的影響判定一個財產損失數額,即根據案件的事實酌情確定一個計量標準。”顏忠軍如是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