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黃晟 實習記者 李姝涵發自江蘇南通
在建廠59周年之際,近期,曾經名列全國醫藥工業50強的南通耀榮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耀榮公司)再次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只是這次是隨著清算破產的消息。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該企業并沒有達到資不抵債的法定破產界限。債權人代表們紛紛指出,耀榮公司被人為操縱破產。對于債權人代表方的質疑,耀榮公司的日常事務代為管理方產控集團總經理陸強新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耀榮公司走向破產程序也是無奈之舉。
59年老廠面臨破產清算
今年59歲,還有一年就可以退休的老職工李波(化名),這段時間每天都會來到自己工作了40年的耀榮公司,在周圍已經長滿荒草的廠房前轉悠。與李波經常在一起駐守的還有另外十幾名老職工,他們自發組織了“護廠隊”,每天輪流著在早已空空蕩蕩的公司值班,保護著公司的固定資產。
公司來客登記處張貼的幾張告客戶書及告知職工書顯示,這家企業已經走向破產程序。
今年2月21日下午,很多人還沉浸在新春的歡樂中,耀榮玻璃公司的職工卻忽然被告知第二天不要來上班了,在家里等待處理……
公開資料顯示,耀榮公司始建于1954年,原名南通玻璃一廠、南通玻璃有限公司,為國家二級企業、國家大型二檔企業、全國醫藥工業50強。
據幾位老職工介紹,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耀榮公司最紅火的時候,廠里有幾千名工人,工人們每月都能拿到200多元的工資、獎金,比當地其他行業高出很多。
但隨著市場慢慢地缺失和產業面臨的轉型升級,沖擊了曾經興旺的耀榮公司。在不少人看來,過多的行政干預、員工冗雜的現實,直接導致了它數次謀求自我救贖變革的失敗。最終,這座給無數人留下了印記的老廠,沒能迎來它的60歲生日。
整體搬遷后企業負債更多
據公開報道,2012年4月13日耀榮公司喜遷新址,整體搬遷項目工程已基本竣工,標志著耀榮玻璃進入一個嶄新的階段。
而僅僅一年時間后,由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靜海支行(以下簡稱江蘇銀行靜海支行)申請的耀榮公司破產清算一案,今年4月1日被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自此,這家企業進入破產程序。
據悉,按照南通市區企業退城進郊的總體要求,2012年3月30日,耀榮公司總投資2.9億元從南通市區整體搬遷到了南通市通州區張芝山鎮培德村 (蘇通大橋科技產業園)。然而就在搬遷并引進新生產線擴建升級后11個月的2013年2月21日,耀榮公司就因為資金鏈斷裂被迫停產。
耀榮公司的老員工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2001年以后,耀榮公司就連續虧損,甚至搬遷之后不到11個月就被迫停產,不得不靠出售工廠原材料來抵債。
這樣的困局或許由來已久,據一位耀榮公司的管理層透露,耀榮公司在沒有搬遷以前人員的壓力就很大,公司原有員工1000多人,搬遷后雖然調整到了800人,但是生產線升級讓耀榮實際需要的工作人員為兩三百人。多出來的人員很多都是閑職,而耀榮公司因為搬到郊區,每天有8、9輛大客車接送員工上下班,并且免費提供午飯,這樣的福利對于已經轉制并持續虧損的企業也算不小的負擔。
再者,耀榮公司主要銷售產品是玻璃輸液瓶和安瓿瓶,分別占銷售量的70%和30%左右。但公司搬遷以后,這些產品的成品率一度還低于在老廠區90%的標準。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查閱耀榮公司搬遷前后的資產負債表發現,截至2008年12月31日,耀榮公司資產總額為9000多萬元,負債4800萬元,而2012年12月31日,負債數字為1.9億元,資產總額為2.7億元。據熟知內情的人員透露,耀榮公司原先在南通的工廠用地,現在市值大約為5億元,南通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南通國資委)拿出了1.5億元作為耀榮公司的搬遷擴建費用。
此案的破產管理人南通市金平川律師事務所單正益律師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截至2013年5月30日,耀榮公司已經合計收到168家債權人申報債權。雖然最終的清算結果還沒有完成,但江蘇銀行靜海支行是最大的銀行債權人。該行在2011年3月和7月先后和耀榮公司簽訂了總額5000萬元的固定資產借款合同,按照約定,一旦耀榮公司出現被迫停業等違規事件,江蘇銀行靜海支行可宣布原本于2017年到期的貸款本息全部提前到期并立即收回。
然而,大部分的債權人,特別是中小型債權人都表示,不希望看到耀榮公司破產清算被賤賣,這樣不僅有可能一部分債權人的利益無法收回,也會使得耀榮新投入的3億元國有資產流失。同時,剛搬遷新建的企業如此短命,工人和擴建后新增的債權人也覺得此次破產疑點重重。
部分債權人指其惡意破產
據債權人代表介紹,耀榮公司是南通為數不多的國有企業,2013年1月31日和3月5日兩次股東會議,其主要股東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信達資產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強烈反對破產,債權人銀行起初也不同意破產,但最終的結果卻可能是其他股東出局,債權人的債務免掉,接盤者得益。
債權人代表方律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依照破產法的規定,企業破產應當在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不抵債的情況下,由其股東會議決定或由債權人提出。而事實上耀榮公司根本沒有資不抵債,2012年底的資產負債表顯示,其現有資產2.7億元,負債1.9億元,這還不包括其無形資產。
據債權人代表方面陳述,他們不明白耀榮玻璃既然早已效益不好,為何要重建新廠?為何當初投資1.5億元,銀行貸款5800萬元,拖欠3000多萬元工程款和材料款等情況下,于新廠建廠投產不足11個月,主導企業破產?而產控集團作為耀榮公司搬遷工程的主體單位,又是其實際的上級領導,搬遷資金的使用與安排是如何監督與管理的?
據知情人士透露,產控集團先是找各主要債權人申請破產,在債權人方不愿的情況下,又找到江蘇銀行申請破產,而江蘇銀行的貸款是于2013~2017年分期償還,根本不是到期債權不能償還。江蘇銀行在不符合法定破產條件的情況下,是如何啟動破產申請的?
耀榮公司破產的結果必然是:啟動破產程序之后,資產評估值將遠遠底于現有2.7億 (不含無形資金產)。更為離奇的是:耀榮公司剛搬遷,剛投產,企業資產良好,生產設施更新,得到政府(產控股集團代表政府)1.5億的搬遷補償、補貼資金,為何要在這時候破產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