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記者龐倩影陸琨倩
專家稱膠原蛋白保健品有標準,但食品并無標準
繼今年5月、7月連遭質疑后,近日膠原蛋白行業風波又起。有媒體對FANCL、Lumi、丸美、安婕妤等7款口服膠原蛋白產品進行第三方檢測,結果顯示,顏如玉等3款產品未檢出膠原蛋白的特征氨基酸——羥脯氨酸,另4款產品膠原蛋白含量則遠低于宣稱的含量。涉事公司紛紛喊冤,并對上述第三方檢測提出質疑,無限極等企業更表示已主動向第三方機構送檢產品。
膠原蛋白之所以屢屢被推上風口浪尖,原因不外乎——膠原蛋白食品無標準可依;膠原蛋白保健品雖有標準可依,但該行業僅一家公司產品為保健品,話語權較小。到底膠原蛋白含量多少算正宗,功效又有幾何?業界莫衷一是。
用羥脯氨酸判斷被指不科學
據《消費者報道》報道,一瓶50ml的FANCL膠原蛋白果味飲料,宣稱含有2600mg膠原蛋白,實際含量僅有宣傳的2.5%。Lumi、丸美和安婕妤宣稱含有每瓶5000mg膠原蛋白,實際含量只有宣稱的0.038%、0.058%、0.081%。而湯臣倍健[微博]、無限極、顏如玉三款則未檢出膠原蛋白,理由是未檢出羥脯氨酸。該媒體以羥脯氨酸為檢測標準的依據是——“業內人士稱,檢測羥脯氨酸含量是檢驗膠原蛋白原料的手段之一。送檢產品未檢出羥脯氨酸,意味著產品中并未含膠原蛋白�!�
由于媒體報道中并未提及承擔檢測工作的機構和其所用的檢測標準,僅以羥脯氨酸含量來說事,使涉事公司紛紛“喊冤”并質疑。
FANCL就事件回復新快報,還提供了一份今年5月由日本第三方出具的檢測證明,稱該報告“顯示其每100克產品含5.5克總肽,1瓶50mL的產品中有超過2.6克膠原蛋白”。丸美昨日也對新快報表示,其產品符合相關標準,并且有專業檢驗報告,無法認可報道中的檢測結果。
廣州顏如玉醫藥科技有限公司(顏如玉)總經理謝易麟對記者表示,“媒體報道的檢測依據不夠專業�!彼硎荆摴镜漠a品是保健品,批準文號是國食健字G20100776,國家明確規定保健功能是改善皮膚水分,標志性成分是低聚肽,而不是羥脯氨酸,用羥脯氨酸的多少來評價并不科學。
據了解,膠原蛋白來源途徑不同,羥脯氨酸含量也有差別,如從豬皮中提取的膠原蛋白中,羥脯氨酸含量在10%左右,淡水魚鱗的羥脯氨酸含量為6%-8%,深海魚的羥脯氨酸含量約5%-6%,而明膠在10%以上。
企業自行送檢
記者昨日也獲得了一份標示為GB/T22729-2008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關于檢測海洋魚低聚肽粉的。據了解,低聚肽只有2-6個氨基酸組成,是小分子,可直接被人體吸收,平均分子量小于1000道爾頓;膠原蛋白是大分子,由50個氨基酸以上組成,分子量至少6000道爾頓以上,必須經消化成低聚肽或氨基酸才能被吸收。
“低聚肽的形式不會被分解,當然也就測不出羥脯氨酸�!鳖伻缬穸麻L王中振對外表示,隨著膠原蛋白生產工藝成熟,羥脯氨酸并非檢測膠原蛋白含量的唯一特征物。而且,膠原蛋白分解為氨基酸只是斷章取義的理解,事實上膠原蛋白被消化后,分解成氨基酸和低聚肽。低聚肽不會再被分解,可以被人體直接吸收并重新組合成膠原蛋白。
北大公共衛生學院教材《肽營養學》有記載,分子量在1000道爾頓以下的膠原蛋白無需分解可被人體直接吸收。但小分子低聚肽形式的膠原蛋白,能否繼續為人體皮膚所用,則沒有特別科學的結論。
各方莫衷一是就在于標準缺失。湯臣倍健澄清稱其使用的膠原蛋白粉,采購自法國羅賽洛集團有限公司,經第三方權威檢測機構檢測,各項指標均符合標準,并隨文附上了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的檢測報告。羅賽洛公司稱,其膠原蛋白原料均生產自法國工廠,產品符合質量標準。
無限極即聲明稱,其無限極美姿力膠原蛋白果味飲料,生產標準于2011年2月經廣東省衛生廳備案,原料及產品經第三方權威機構檢測,完全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據了解,目前無限極已再次向第三方機構主動送檢該產品,檢測結果將及時公布。丸美的相關負責人也表示,已經將產品送往國家正規檢測機構送檢,大概15天可出結果。
但即便是此次風波各家企業以各種危機應對方式度過,倘若沒有標準可依,如何厘清膠原蛋白保健品和食品的區別,功效究竟如何判斷,膠原蛋白行業恐將遭遇第四波、第五波沖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