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凡在網上銷售食品必須有實體店并取得經營許可證。此舉一出,引來一片嘩然。
從食品安全的角度來說,實體店和擁有營業執照,并不等于食品安全。
網上眾多賣家內容花樣多、品種全。比如私人蛋糕、自制牛肉干、秘制辣醬等。這些人誠信經營,又有特色,而且沒有各種添加劑等。剛開始都是從微博、朋友圈漸漸火起來的,口碑相傳,才開始在淘寶上賣。在經營資質上,一般都沒有食品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等。有的人達不到開實體店的程度,有的人就是為賺點小錢,不想也不需要開實體店。
而很多證件齊全的實體店卻是各種添加劑,塑化劑,很多都不達標,該出問題還是出問題,之所以存在大家都懂的。最近爆出的美國快餐巨頭賽百味面包中含有化學添加劑偶氮二甲酰胺,更何況中國面制品特別是面包糕點類產品濫用添加劑的問題更嚴重,且相關食品監管也存在真空。食品安全監控上的漏洞,不是擁有實體店和執照就能解決的。
按照官方說法,網上銷售食品須有實體店并取得經營許可證,主要作用在這三個方面:一是方便顧客查詢經營商的信用度怎么樣;二是如果顧客購買到不合格的食品,便于維護權益;三是對于監管部門來說,對于假劣食品案件的查處將更有效。
針對這一說法,我們需要討論以下幾個問題:
1.網店因為擁有評論體系,更容易了解商家的信用度。一般來說,評論還是比較中肯的。如果質量真的很不好,淘寶店主也是很難做下去的。而擁有實體店反而很難查詢經營信用度,至少評論體系這塊是大部分實體店很難做到的,總不能每次去實體店買東西,都先在工商部門查一下信用度再去。個別聲名在外的實體店不在此討論。
2.如果顧客買到不合格的食品,現在都有相應的售后服務和維權服務,除個別無誠信的小賣家除外。一般來說,維權是沒有太大問題的,基本都能做到7天內無理由退或者換。尤其是京東、天貓這樣比較大的電商,維權更不存在問題。反而是很多實體店維權并不能做得很好。
3.現在都是實名制,如果真要出現問題,對于監管部門查處,影響并不是太大,有畢竟大部分人做生意也不是為了被查處。倒是有實體店有關部門已檢查的名義罰款比較方便。
食品安全就該嚴格監管,這沒錯。真要約束這些三無產品,直接與各大電商平臺約談,讓他們通過技術層面來約束三無產品無法上線售賣就可以了。
何必大費周章?只怕又是打著規范的幌子,加了一道收錢的手續罷了。按照這種所謂的規范,基本99%的涉及食品的網店開始面臨新的問題,馬云又要操心費事了,一群小店主又要在被規范中“GameOver”了。
移動互聯網時代,催生了多樣化經營。很多人在微信、微博就賣的風生水起,傳統食品制造銷售商和互聯網化的食品賣家是兩種不同的路子,所以相關監管部門也應該與時俱進,不能還停留在老的套路上,或者一竿子政策。這已經違背市場經濟的自然規律了。如何解決食品安全及維權問題,涉及食品生產、流通、網絡運營等多個部門群策群力,出臺更合理的相關法案,不是一個簡簡單單的實體店和營業執照就能粗暴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