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天價蝦事件”并非特例,筆者曾聽說過一樁極神秘、極詭異的鬼屋宰客奇案。
鬼屋宰客奇案
一個福建人,到某地做生意,入住賓館之后,就出來找酒吧,找到了一家,很溫暖很有情調那種。服務也周到,只是不見客人。他坐下來,點了杯名堂怪異的飲料,嘗了嘗,感覺不好喝,就要結賬走人。
賬單開出來,5800元。
福建人知道誤入黑店了。與老板理論。老板也夠溫柔,巨大的菜刀直接架脖子上,讓他給熟人打電話送錢來。
福建人萬般無奈,只好照辦。好不容易等熟人把錢送來,脫身后立即報案。
派出所比較盡職,所長親自出馬,讓福建人領路,殺奔黑店。
到了地方,大家全都驚呆了。
福建人把大家帶到的地方,根本沒有酒吧,路燈下一座黑黝黝的廢棄建筑物,沒有門窗,沒有屋頂,四面墻壁只剩下兩面,再加上嗆人的霉氣味,感覺這地方已經被廢棄了幾百年了。
這地方明顯不對……警員們讓福建人再仔細想想,福建人也懵了,左看右走,感覺就應該是這里。可這明明是間破敗的鬼屋,他難道是遇到鬼了?
警員們當時亢奮不已,一輩子聽人說鬼說怪,這次終于碰到了。于是眾人精神抖擻,立即去捉妖拿怪。到了第二天,才終于查清楚。
原來,福建人去的那家酒吧,千真萬確就是那破敗的廢棄建筑物。當時,酒吧已經歇業,老板招了人手,要拆除酒吧,翻新加蓋。正要動手,福建人興沖沖地來了。當時老板就想,嗯,先做完這單,再拆也不遲。于是立即恢復營業。可等福建人一開口,哦,原來是個外地人,要不,反正也是最后一單,咱們就狠狠地宰他一刀?
說宰就宰,于是老板一杯兌水的醋汁,開出5800的天價。敲詐完畢,眾人立即急如星火,拆門御窗掀屋頂,連墻壁也推倒兩面。感覺福建人就要帶警員找來了,眾人一聲呼哨,迅速撤離。
老板本以為,警員看到一幢廢棄建筑,多半會斥罵客人記錯了地方,自己也就沒事了。可萬萬沒想到,鬼屋激起了警員的好奇心,非要破此怪案不可,最終老板認栽賠償客人。
這件事,除掉玄異色彩,其實跟“青島天價蝦事件”沒多大區別,表面看這是經營者道德水準問題,而深層上,其實是產權設計的問題。
想要說清這個問題,再看下面這個相反的例子。
他想做“百年老店”
最近,有位游客到了臺灣,去臺北的一家小店轉悠。她看中了一套非常漂亮的茶具,折合人民幣兩百多元。
店主是個胖墩墩的男孩,他自豪地介紹說:這套茶具,是他的團隊設計的,獲得了臺灣最高設計金獎。但是,他從里邊取出一只小茶杯,說:這只茶杯,設計感很強,但用來喝茶卻很燙,請客人再考慮一下。
客人立即放棄了這套茶具,又相中了另一套。可是小老板搖頭,說:這套不是臺灣設計,我知道你們來臺灣,就要是買臺灣本地產品。如果買到的不是臺灣產,怕你心情受影響。
咦,你看這個怪老板。可不明就里的游客卻怒了:你到底想不想做生意?
小老板正色道:正因為我認真做生意,才會跟你仔細說。我要做百年老店的,賣了你不想買的貨,會砸了我的牌子的。
嘿,不大點的小東西,還琢磨做百年老店。游客被逗樂了,再仔細挑選,結果挑選了一套價值千元的精品。買完后出門來,游客感嘆道:這孩子會做生意啊,他真誠的替顧客著想,非但沒吃虧,反而賺爆了。
——難道說,臺灣人素質就高,青島人素質就差嗎?
沒有的事!
鬼屋訛詐,青島38元一只的蝦,再到臺灣,在這幾起事件背后,起決定作用的并非是道德因素,而是產權設計的結果。
沒有產權,就不敢做“百年老店”
我們先來看看,臺灣這家小老板,為什么生意做得如此踏實,不肯欺瞞哄騙呢?
他說,他要做百年老店。
百年老店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說,他確信,百年之后,他的店傳兒子,傳孫子,世易時移,但他家的店鋪,還在這里。
他怎么可以如此肯定?
因為這家店鋪的產權,是屬于他的。除非出現不可抗的巨大災難——就算是碰上了,店鋪下面的土地,仍然是屬于他的。
他的家祖世世代代,居住在這里,這片土地是祖上所有,任何人無權剝奪。自己的土地,自己的店鋪,他當然要精心經營。不愿意為了一點蠅頭小利,而給自己的經營帶來不確定的變數。
而多年前,許多滿懷理想主義的文藝女青年,背著挎包來到麗江,以20年租金的合約,租下當地的農家屋,投資100多萬,自行設計、裝修、工藝美化、增蓋新房……開起了客棧,經營自己心中的生活方式。
認認真真經營,品牌效果出來了。
房東也回來了。毀約!為逼走承租戶,剪電線、恐嚇客人,甚至潑糞……各類強行漲租手段層出不窮。
媒體調查發現,在麗江古城,房東毀約普遍,投資、隱居的承租戶或逃離或反抗。
所以孟子曰,無恒產者無恒心——放在這里,就是沒有產權,就不敢做百年老店。不敢做百年老店,就只能短期經營。經營者行為越是短期,就越是不規范,宰客力度就越大。
疏理對沖的產權產權經濟學告訴我們,作為產權的所有者,哪怕這個人人品再低劣,他也會像愛護眼珠一樣,保護這項財產。相反,如果產權不歸屬于當事人,哪怕他道德再高尚,他也會短期經營,惡意操盤。
對于擁有自己產權的臺灣店主來說,百年老店是最符合他的利益的,所以他如此經營。而對于鬼店老板,對于青島38元一只蝦的老板,百年老店什么的,是完全不符合自己利益的。相反,短期經營惡意操盤,能撈一票算一票,這才是他們每天琢磨的,所以他們就這么干了。
良性的產權制度,能夠讓經營者主動積極的維護客戶利益,因為客戶利益與他同體化,損害客戶,就意味著損害自己。
劣質的產權制度,讓經營者的利益,與客戶利益形成對沖,越是維護客戶利益,對自身的利益傷害就越大——麗江古城客棧經營是個活例,越是維護客戶,悉心經營,越是傷害自己。相反,你覺得鬼屋老板,和青島的蝦老板東窗事發,顯得他們極不理性。但實際上,如這類老板絕非個別,他們不可能每個人都成為新聞關注點,所以他們仍然在一聲不吭地按照經濟規律辦事,繼續損害客戶利益,而客戶除了感嘆誠信不復,世風日下,卻無可奈何。
要想讓這個國度的人,獲得安全感與幸福感,終止相互傷害的模式,就必須先得疏理對沖的產權。讓耕者有其田,經營者有其屋,唯其如此才能夠讓經營者有恒產,有恒產者有恒心,有恒心者立恒業。才能夠讓經營者與客戶利益同體化,從此相互保護而不是相互傷害。這原本是我們先祖正常的生活模式,現在卻成為我們努力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