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零負團費接團,就是旅行社在接外地組團社的游客團隊時,分文不賺只收成本價,甚至低于成本價收客。“零負團費”的本質是欺詐游客,非法牟利。在“零團費”運行模式下,客源地組團社不付給目的地地接社任何資金,只輸送客源。在這種模式中,游客的基本旅游消費,以及地接社的折舊費、利潤、稅金、導游服務費等都來自于導游所交的“高人頭費”和旅游服務供應商的“簽單”;地接社的運營費用以購物和自費活動傭金為主,導游人頭費為輔;地接社和導游的“回扣”項目多。組團社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旅游產品,旅游者把旅游費用交給組團社后,組團社從中扣除利潤,再以更低的費用支付給旅游接待地的地接社,而地接社只得在旅游途中不斷加收費用、不斷增加購物點,侵犯旅游者的合法利益。
近年來,有不少游客反映,某些保險公司、保健品公司、老年人舞蹈隊等單位,在菜市場、公園、廣場等地點組織老年人報名“港澳免費游”,組織者宣稱免費的原因是針對老年人開展惠民補貼。然而行程開始后游客們就會發現,旅游過程中大量時間均是在購物點停留,原本免費的行程往往需購買大量珠寶、玉器、保健品等,返津后才得知買的產品均價高、質量次。而這些組織單位根本不是旅行社,基本不會向游客提供旅游合同,因為是“免費游”也自然沒有收據或發票,游客旅游回來出現問題想找這些組織,有的難見蹤影,有的拒絕提供幫助,游客想通過正規渠道投訴維權,才發現手中沒有任何證據。
天津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提示廣大市民游客,應清楚“一分價錢一分貨”的道理,旅行社不是慈善機構,不會干虧本的買賣,對于價格明顯低于成本的旅游產品要提高警惕。這種“零負團費”旅游,一聽就知道有問題,可是還有很多市民圖便宜報名參加,覺得只要能頂住購物的忽悠,白白出去玩一次還是值得的。殊不知這種“零負團費”看似便宜,實則參團后要通過大量的自費項目和購物來實現盈利,去彌補團費的“坑”,旅游不僅服務大打折扣,而且布滿消費陷阱。游客一路生悶氣,回來后想要投訴,但出行前雙方又沒簽訂合同,造成調查難、取證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