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9日),管城區法院判決一起“酒瓶傷人案”,左眼被酒瓶炸傷的曹先生勝訴,獲得了啤酒廠家的賠償。
酒瓶炸傷人,酒廠擔半責
市民曹先生負責金星啤酒的分銷經營,兩年前送金星啤酒時,一瓶金星新一代啤酒突然自爆,炸傷其左眼。
“長壽”酒瓶容易發生意外,消費者購買啤酒時,要特別注意酒瓶的生產日期
事故發生后,他將個人情況反映至河南金星啤酒廠,要求其承擔相應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但對方置之不理,并稱啤酒瓶的爆炸是由外力作用造成的。
昨日,管城區法院經審理作出判決,根據所掌握證據,法院無法查清引起該啤酒瓶爆裂屬外力作用的原因。故根據公平原則,曹先生與河南金星啤酒廠各負擔50%的民事責任,金星啤酒廠賠償曹某各項費用共計48531.11元。
酒瓶長期“服役”危險大
啤酒瓶的壽命有多久?據了解,1996年國家曾對啤酒瓶的使用發布過一個標準——規定啤酒瓶底以上20毫米范圍內,要打上專用“B字”標記與生產日期,且建議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為兩年。
據我市一啤酒廠的楊經理介紹,每個啤酒瓶的安全使用次數在10次左右,國家雖然強制使用“B字”瓶,但使用期限卻沒有強制規定,為了達到利益最大化,催化了啤酒瓶的“長壽”。“外力作用與陽光暴曬,均有可能導致頻繁使用且越來越差的啤酒瓶爆炸。”
據相關人士介紹,“B字”瓶在材質和耐壓強度上均大于非“B字”瓶,但酒瓶回收使用5次以上,強度也就會降低一半。
“長壽”酒瓶還很常見
昨日,記者走訪了幾家大型超市,在啤酒專柜內發現幾乎每個牌子均有“長壽”啤酒瓶,就連幾家知名品牌也不例外。
據市四院急診科醫生侯國軍表示,今年還未曾遇到因酒瓶爆炸致傷的事件,但去年夏天單他遇到此類傷員就有5名,大多是酒瓶放在地面上突然爆炸,也有些是開啟方法不正確所致。“每年都有人,但每年繼續有人因酒瓶爆炸受傷。”
因此,如想避免“B字”酒瓶傷人的事件,啤酒企業仍需多些自律,保證他人人身安全的同時,也維護自身的形象,質監也應對啤酒生產部門嚴格監督。此外,市民在開瓶時應采用正確的操作方式,避免用筷子撬、牙齒咬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