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飯店喝啤酒,酒瓶該歸誰?相信很多去飯店吃飯的消費者,都沒有注意這個問題。因為大部分的消費者,都不會在乎這幾個酒瓶子的價值。但如果真有消費者為酒瓶子的歸屬較起真來,這確實是個值得討論的問題,瓶子歸屬事小,權利有無事大。
按照一些飯店的說法,你的啤酒是在我的店里買的,在我的店里喝的,所以酒瓶子就該歸我。盡管這是大部分飯店的“潛規則”,但論起理來,這種“潛規則”卻未必站得住腳。不管顧客在哪里買啤酒,都是連同酒瓶一起買的,酒瓶和啤酒,實際上是一個整體,賣給消費者的啤酒價格,自然也就是包括了啤酒瓶的價值在內。
從另一個角度,也證明了酒瓶是屬于消費者的。現在大部分生產啤酒的商家都規定,消費者喝完啤酒,退酒瓶的時候,可以退回部分現金。這就充分說明酒瓶的歸屬權是屬于消費者的,否則,商家何必還要用錢去換消費者手里的空酒瓶呢?
說到底飯店之所以對消費者的空酒瓶不愿折抵飯錢,又不讓帶走,還是出于對自身利益的考慮。別看一個空啤酒瓶在市場上只值兩三毛錢,但是一個飯店一天要消費多少瓶啤酒?一年呢?這樣算來,這實在是一筆不小的收入,現在要讓飯店放棄這個吃了很多年的免費大餡餅,難免會不情愿。
不情愿歸不情愿,飯店對屬于消費者的空酒瓶既不退錢又不準帶走的做法,在道理上和法理上顯然都是講不通的。所以對于個別消費者的要求,飯店還是別因小失大為好。同時,對于這個問題,工商管理部門也應該作出一個明確的規定,免得有更多的消費者和商家為此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