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烏木 李建友:這么大根賣8000元太后悔了
根據李建友的回憶,11月28日上午9時,周某在付清8000元烏木款和10萬元拆除房屋賠償款后,開著一臺挖掘機來到李家,開始挖掘烏木。下午,挖掘機陷進地里,動彈不得,周某又調了一臺挖掘機過來。
李建友介紹說,到了當天下午5點過,烏木的根部全部露了出來,他驚呆了,“起碼要2、3個人才圍得住,原來露出地面的一小截烏木只是烏木根部的分叉。”
12月5日,挖掘了8天之后,整根烏木完全顯露了出來。“我也沒想到有這么大啊,真的太后悔了。”李建友說,這幾天,他夜夜難以入睡,甚至想推翻合同不賣了,但是合同上白紙黑字,他真的很無奈。
對于烏木的價格,因為協議在先,李建友覺得推翻重來不太現實。現在他有兩個想法:一是買方務必要把他家的地基夯實;二是希望買方能把500多米的爛泥路修成水泥路。李建友說,這根烏木從12月6日開始運輸,4天拖了50米,每拖走一步,他都覺得心痛,“為什么不先把路修通,再用車子運輸呢?這樣用鋼繩直接拖拽對烏木也有破壞。”
律師:合同有“重大誤解”可撤銷
對此,四川金頂律師事務所何律師認為,首先應該明確該烏木產權歸誰所有?如果產權不屬于李建友,則其無處分權,他與買方簽訂的買賣協議無效;如果明確產權屬于李建友,對于協議價與實際價值存在的較大差距,需要認定是否屬于合同訂立中的“重大誤解”,如果成立則可以申請變更或者撤銷合同。
周姓買家:只挪了50米運輸比較麻煩
昨日中午,成都商報記者看到,從村組水泥路到李家還有500多米遠的爛泥路,一路上較窄的地方已經被加寬和平整,沿途還預埋了好幾根木樁。一位工人介紹說,這些木樁是用來固定鋼繩拖拽烏木的。
一位指揮工人運輸的男子嘀咕道:這路曲曲折折彎道多,坡坡坎坎又多,要運出去真不是一件容易事。昨日下午,記者通過電話聯系上了買家周某。周某稱,其實,這根烏木說大也不是好大,但現在要運出去真的比較麻煩。目前,整根烏木距離李家屋后的挖掘地大約有50米遠。對于其他情況,周某拒絕透露更多。
鄉政府:烏木要求暫停運輸等待上級答復
這兩天,大同村村支書黃玉林每天都要去看幾次烏木。據黃玉林介紹,前兩天,曾經有一個老板來過,向周某一方出價200萬元購買烏木,但是被拒絕。一位業內人士估算,這根烏木至少價值五六百萬元。
“在接到報告后,鄉政府、派出所以及林業、國土等相關部門的人都去看過。”譚壩鄉副鄉長楊陽介紹說,因為還沒有鑒定,這根所謂的烏木只能叫“疑似烏木”。
這根“疑似烏木”到底價值幾何?產權歸誰?該辦理什么手續?鄉鎮府已經向上級有關部門作了匯報,在沒有明確答復之前,已經要求買家暫停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