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冬季的到來,北方雨雪天氣越來越多,航空延誤的頻率也逐步提高。針對冬季航班延誤頻發,航班延誤險日益受到關注。近年來我國航班延誤的頻率是每年在20%左右。但華西都市報記者采訪發現,目前航空延誤險投保率低仍是不爭的事實,很多市民根本就不知道有此險種。
市民:八成人不知航班延誤險
成都市民李先生近日從北京返回成都時,遇到了航班延誤。在北京多呆了一天,食宿費用多花了1000多元。“我不知道有航空延誤險,回成都的飛機上,我旁邊坐的旅客好像買了某一種產品,還獲得了200元慰問金。”
昨日,華西都市報記者隨機采訪了20多位市民,發現近八成被訪者不知道航班延誤了還可以索賠。有少數市民知道該險種,但也沒有購買。人保財險成都市分公司工作人員稱,宣傳力度不夠是一個重要原因。
險企:各家賠付標準差異較大
記者從人保財險成都市分公司了解到,目前航空延誤險并沒有單獨售賣,而是作為一種旅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附加險種。一般來說,由于天氣原因、機械故障等造成6個小時以上延誤的,都可以進行索賠。
“發生保險事故后,24小時內撥打電話聯系,資料齊全后1個工作日內就可以獲得賠款。”人保財險成都市分公司工作人員說。根據一般航班延誤造成的機票或者住宿預訂的酒店費用的損失,每個人可以投保保險金額為一兩千元左右的航空延誤險,而購買該險種的費用僅為1.5元。
癥結:延誤界定仍存有爭議
目前航空延誤險在延誤界定上仍存爭議。延誤是按航班起飛時間算,還是按到達時間算,尚沒有細則法規等對“延誤”做出明確界定。
此外,按照民航相關規定,只要乘客遇到航班延誤,航空公司就應給予賠償。“如果是航空公司機械故障等原因造成航班延誤,為何還要我來購買此保險呢?”市民韓曉國說。
面對市民的質疑,一位業內人士表示,對于不可抗力造成的航班延誤或取消,乘客需向保險公司支付保費;對于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或取消,這部分保費應由航空公司支付。
華西都市報記者陳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