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在京舉行《互聯網金融逾期債務催收自律公約(試行)》(以下簡稱《公約》)簽署儀式,《公約》顯示,如因不當債務催收導致債務人及相關當事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從業平臺應承擔相應責任。
會議在當天下午15時召開,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李東榮會長以及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鄒瀾副司長出席儀式并發表致辭,互金協會陸書春秘書長就遵守《公約》發表倡議,部分網絡借貸、互聯網銀行、互聯網消費金融相關領域從業機構也參與簽署了公約,包括新網銀行、宜人貸、螞蟻金服、京東金融、拉卡拉小貸、捷信消費金融、網信普惠、有利網、人人貸和凡普金科。
李東榮會長在簽署儀式上指出,互聯網金融債務催收問題復雜嚴峻,引導和規范互聯網金融債務催收行為已成為行業發展當務之急,協會所有會員單位在開展互聯網金融逾期債務催收時,應當以身作則,嚴格遵守《公約》要求,為行業正本清源、規范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根據這份《公約》,互聯網金融逾期債務催收是指通過互聯網借貸行為形成債權債務關系后,債務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出現債務逾期或違約時,為引導債務人履行債務清償責任所開展的催告提醒服務。
互金協會方面表示,簽署《公約》的背景是,去年年底,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正式下發《關于規范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明確要求“各類機構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均不得通過暴力、恐嚇、侮辱、誹謗、騷擾等方式催收貸款”。為此將新規中更為具體的要求引入《公約》,促進相關政策的落地實施。
《公約》規定,互聯網金融逾期債務催收的基本原則是遵紀守法、規范審慎、保護隱私、嚴格自律。從業機構開展債務催收業務時應自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不得違背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
“如因不當債務催收導致債務人及相關當事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從業機構應承擔相應責任,”公約顯示。
值得注意的是,《公約》要求,互聯網金融逾期債務催收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對于以利息、違約金和各種費用形式對債務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超出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的,不得對超出部分進行催收。
去年12月1日,央行、銀監會發布了《關于規范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其中現金貸業務劃定年化利率36%紅線。
《公約》要求,從業機構應切實保護債權人、債務人及相關當事人隱私,不得非法泄露個人信息,不得采用非法手段或通過非法途徑獲取個人信息。如果因催收環節外包導致管理不力,造成損害債權人、債務人及相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從業機構應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