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跟消費者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產品的質量的好壞影響到消費者的健康。
3月21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2021年國家化妝品監督抽檢年報》信息顯示,全國藥監部門對染發類、洗發護發類、彩妝類、防曬類、宣稱祛痘類、面膜類、宣稱保濕滋潤的一般護膚類、宣稱緊致抗皺的一般護膚類、兒童類、祛斑/美白類和爽身粉類11類化妝品進行抽檢,共抽檢20245批次產品,其中19847批次產品符合規定。
其中,爽身粉類、祛斑/美白類化妝品等9類產品總體合格率達到98%以上,染發類產品最低,合格率為87.6%。
相比2020年化妝品產品抽檢涉及9大類別略有不同,2021年增加了兒童類、還有兩項宣稱保濕滋潤的一般護膚類和宣稱緊致抗皺的一般護膚類產品。
據悉,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2020年化妝品監督抽檢報告中顯示,有207批次不合格化妝品和390批次假冒化妝品。其中,染發類產品133批次,占總不合格批次的64.3%。
記者注意到,連續兩年,染發劑的合格率都是最低。
2021年10月20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82批次不合格化妝品通告。82批次不合格化妝品均為染發膏、染發水等染發類產品。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標簽標識、苯基甲基吡唑啉酮、禁用原料。“苯基甲基吡唑啉酮”不合格數量為15批次。
今年1月19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了關于71批次不合格化妝品的通告(2022年第6號)中顯示,在2021年國家化妝品監督抽檢工作中,經江西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等單位檢驗,標示為廣州市邦妮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廣州市恒大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廣州市白云區人和荻薇日用化妝品廠、廣州市采潔化妝品有限公司等生產的BONYHAiR染發霜(棕色)、Danisi達尼絲染發膏(深亞麻棕色)、采潔染發膏(自然黑)等61批次染發類產品,廣州馥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廣州市彩弘精細化工有限公司、浙江章華保健美發實業有限公司等生產的青花芳華滋潤修護洗發露、GOKOTAS肽蛋白輕透蓬松洗發液(清爽控油)等10批次洗發護發類產品不合格。
從近兩年洗護發以及染發類不合格批次中,廣州市賜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冊、備案、生產的多批次尊榮染膏, 廣州市景紅達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的數批次景紅達染發膏因“標簽標識”不合格多次登黑榜。
值得關注的是,去年7月,漢高股份旗下國際知名品牌施華蔻的6批次染發品被檢出未獲批染發劑。漢高股份因此被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行政處罰,罰款33.18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1.06萬元。
據了解,染發產品作為化妝品類的一種,產品合格至關重要,決定了其能否出口到當地國家。在我國,染發劑屬于特殊用途化妝品,染發劑需要獲得CFDA的特殊用途化妝品批準文號才可以生產。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批準頒布的《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列了75項準用染發劑的要求,染發產品成分必須符合要求。
隨著這兩年用染發市場規模的擴大,催生了更多染發品牌的入局。
數據顯示,截至今年1月底,中國美容美發企業累計注冊總數已經超過84萬家。艾媒咨詢數據顯示,2021年美容美發企行業規模為3863億元,預計2022年美容美發行業規模將達4019億元。
由于染發產品屬于特殊化妝品,在生產和技術上的嚴格要求,使得行業內在入局者增多的同時,也產生了一些隱憂。
今年1月1日實施的《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中明確注明,不允許使用以祛斑美白、祛痘、脫毛、除臭、去屑、防脫發、染發、燙發等為目的的原料。
據悉,染發產品質量問題目前主要有兩大原因:一是假冒產品層出不窮,據業內人士揭露,假冒產品可能來自于無證窩點仿冒,以獲得較高利潤。當然也不排除少數企業在抽檢的時候不合格,就否認是自己生產的,以此逃避政府部門的監管和處罰。
二是染發劑實際檢出成分與產品批件或標簽標識成分不一致。據《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辦法》規定,已經注冊的化妝品不得隨意改變產品配方,但因原料來源改變等原因導致產品配方發生微小變化的情況除外。產品名稱、配方等發生變化,實質上構成新的產品的,注冊人應當重新申請注冊。但部分企業在實際生產過程中因市場需求,擅自對配方進行調整,而后為了節約成本、節約時間又沒有進行注冊變更,這就導致部分企業生產的染發產品批件或標簽標識成分不一致。
《中國質量萬里行》提醒消費者,購買使用染發產品時,要選擇正規的,最好是自己曾經用過且不過敏的染發劑。專家表示,質量合格的染發產品都有可能對消費者本身的發質造成損傷或引起過敏反應,更不用說不合格的染發產品了。另外,消費者需注意的是不要過于頻繁地染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