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兩項監管新規實施在即
2025-04-08 經濟日報 點擊:次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修訂出臺《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同時專門制定《集中用餐單位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并將于4月15日起同時實施。
《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新增了食品安全總監需由企業管理層擔任的規定,明確了食品安全總監在企業的職級定位,補充完善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的定義,確保更好履行職責。“《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進一步優化了現行的規章制度,強化了企業權責,將有效壓實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主體責任。”市場監管總局食品協調司司長司光說。
近年來,食品生產安全監管工作堅持以落實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為主線,連續5年組織開展“落實食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年活動”。2023年,市場監管總局指導全國18.9萬家食品生產企業配備食品安全總監或食品安全員,并建立風險管控清單,確保發生問題時能夠真正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責。
全國食品質量控制和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馬純良說,截至去年9月底,全國有309萬多家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依法配備食品安全總監110多萬人,食品安全員達960多萬人。市場監管總局還專門制定發布了相應考核規則,對企業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進行監督抽考。
市場監管總局食品安全總監孫會川表示,《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將規章的適用范圍聚焦在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同時還將從事對溫度、濕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貯存業務的非食品生產經營者,也納入規章參照適用的范圍,并明確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要負責建立落實主體責任的長效機制并推動有效運行。
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問題的社會關注程度較高,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點。《集中用餐單位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明確了單位食堂、承包經營企業、供餐單位食品安全員和食品安全總監的配備條件和具體職責。
市場監管總局餐飲食品司司長俞路介紹,每餐次平均用餐人數300人以上的幼兒園食堂、養老機構食堂、承包經營企業,500人以上的學校食堂、承包經營企業,1000人以上的其他單位食堂、承包經營企業,以及每餐次平均供餐人數1000人以上的供餐單位應當配備食品安全總監。
“進一步壓實集中用餐全鏈條、各環節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保障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才能做到讓家長放心、讓子女安心、讓百姓舒心。”市場監管總局法規司副司長王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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