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guī)正式實施 公共場所攝像頭須設置顯著提示標識
2025-04-08 人民日報 點擊:次
近些年,公共場所視頻圖像信息被隨意收集、泄露、濫用等問題時有發(fā)生,公共安全視頻系統到底誰能建、怎么建、誰來管等一系列問題,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
公安部相關負責人介紹,公共場所的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在打擊違法犯罪、加強治安防控、處置突發(fā)事件、優(yōu)化城市管理等領域發(fā)揮了重要作用。但同時,在公共場所安裝圖像采集設備缺少有效監(jiān)管,隨意收集使用視頻圖像信息問題突出,不少地方仍然存在統籌規(guī)劃不到位、部門職責不清晰、安裝設置不規(guī)范等問題,個別地方甚至出現使用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非法對外公開、提供視頻圖像信息導致個人隱私、個人信息泄露的情況,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為進一步規(guī)范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維護公共安全,保護個人隱私和個人信息權益,國務院制定《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4月1日起施行。
“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施行后,對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處理活動進行了全面規(guī)范。本次出臺的《條例》在上位法基礎上,對公共場所視頻圖像信息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刪除等環(huán)節(jié)中遇到的各類問題進一步明確。”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車浩教授表示。
很多人關心,街面拍到的個人信息會不會被濫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偵查學院劉為軍教授表示,對公民個人隱私和個人信息權益采取強保護態(tài)度,是《條例》的主要亮點之一。根據《條例》規(guī)定,公共安全視頻系統管理單位使用視頻圖像信息,應當依法保護個人隱私和個人信息,不得濫用、泄露。如需依法公開傳播視頻時,需對人臉、車牌等敏感信息做模煳處理,防止“人肉搜索”等二次傷害。
為了充分考慮特殊地點的隱私保護,《條例》明確了禁止安裝圖像采集設備的場所,同時對圖像采集設備的建設主體、建設目的、安裝位置角度等都作出嚴格限定。比如,《條例》禁止在旅館、民宿等經營接待食宿場所的客房或者包間內部,學生宿舍或者單位為內部人員提供休息服務的房間內部,公共的浴室、更衣室等內部,安裝后能夠拍攝、窺視、竊聽他人隱私的其他區(qū)域、部位安裝圖像采集設備設施,并明確上述經營管理單位或個人的日常管理和檢查義務。
劉為軍表示,《條例》實施后,將公共圖像采集設備的畫面信號放到網上直播,或者未經他人允許將采集內容發(fā)到網絡上等行為,都將受到更加嚴格的法律規(guī)范。
為了降低視頻圖像信息被泄露的風險,《條例》明確規(guī)定視頻圖像信息保存期達到30日后,對已經實現處理目的的視頻圖像信息,應當予以刪除,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如國家機關為履行法定職責確實需要查閱、調取視頻圖像信息,《條例》規(guī)定應當依照法定權限、程序,嚴格遵守保密規(guī)定,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職責所必需的范圍和限度。
《條例》實施后,還能在家門口安裝攝像頭嗎?這種行為會涉嫌違法嗎?《條例》規(guī)定,在非公共場所安裝圖像采集設備及相關設施,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對收集到的涉及公共安全、個人隱私和個人信息的視頻圖像信息,不得非法對外提供或者公開傳播。
“家門口通常不是《條例》規(guī)定的公共場所,個人出于自身安防需要,可以在家門口安裝攝像頭,但不能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合法權益,所收集到的涉及公共安全、個人隱私和個人信息的視頻圖像信息,不得非法對外提供或者公開傳播。對于確需認定為公共場所的家門口,只能出于公共安全需要安裝圖像采集設備,且僅能由對該場所負有安全管理義務的主體安裝。”劉為軍說,考慮到非公共場所安裝使用圖像采集設備不可避免會采集到涉及公共場所的視頻圖像,可能會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甚至危害公共安全、國家安全,《條例》遵循最小介入原則,從使用角度作出必要限制。
另外,《條例》對老百姓能不能查看圖像采集設備的問題作出了專門回應,這一行為有了法律依據。車浩介紹,根據《條例》,個人未經授權不得隨意查看或傳播圖像采集設備內容,普通民眾因生命財產安全需要查閱時,需經管理單位同意,且不得非法對外公開。個人若因老人、兒童走失等緊急情況申請查閱,需經管理單位同意并保護隱私。
老百姓如何監(jiān)督身邊的違規(guī)圖像采集設備?發(fā)現后該如何舉報?劉為軍介紹,《條例》實施后,公共場所的圖像采集設備就必須設置顯著的提示標識,對于每一個公民來講,最簡單的判斷方式就是圖像采集設備有無顯著的提示標識。發(fā)現疑似違法的圖像采集設備的,可以向屬地公安機關舉報,公安機關將會開展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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