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責任要落在實處
2025-04-15 經濟日報 點擊:次
民以食為天,吃得飽更要吃得好,一直是老百姓最基本乃至最重要的關切。近日,市場監管總局修訂出臺了《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將于4月15日起正式施行。
舊版《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自2022年9月頒布以來,推動企業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人員依法履行崗位職責,為壓實企業主體責任提供了堅實的政策支撐。截至去年9月底,全國有309萬多家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依法配備食品安全總監110多萬人,食品安全員達960多萬人。但是,部分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責任落實還不夠精準有力,對風險管控工作機制的執行、理解還有偏差。
食品安全關系著消費者身體健康,也影響著人民群眾幸福感和對社會的認同感。守護“舌尖上的安全”,第一步就應是明確誰來守護。新版《規定》補充完善了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的定義,明確了食品安全總監應由企業的管理層人員擔任;對于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每年參加培訓的時間,監督抽考的方式、內容等,都作出明確要求,確保各責任人更好履行職責。
機制的不斷完善為壓實企業責任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機制不能只“落在紙上、掛在墻上”,企業結合自身實際認真執行落實,至關重要。
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要按照規定明確安全責任主體,對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進行法規、標準、專業知識培訓及考核,切實提高其履職能力。結合已有工作機制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嚴格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機制,將其深度嵌入日常管理,并予以記錄存檔,確保風險隱患可追溯、可整改。結合經營業態、規模大小、食品類別,建立完善符合企業實際的風險管控清單。在發現事故風險后,企業應當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并向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報告,及時避免風險擴大。
只有進一步壓實全鏈條、各環節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才能做到讓百姓放心、安心、舒心。

掃碼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