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安徽蚌埠的趙先生說,“這一段時間以來,我在村里都抬不起頭來,辛苦掙來的20多萬元準備自建房,原本說好的‘拎包就能入住’的裝配式住宅沒建成,反而損失了四萬多元。加上已經打好的地基,都覺得成為村里人的笑話了。”
趙先生說,一是他與湖北省宏鑫眾裝配式房屋有限公司(簡稱“宏鑫眾公司”)簽署的合同變成了經銷商合同,公司也遲遲未給他紙質版合同,維權受阻;二是宏鑫眾公司寧經理承諾“材料全包、拎包入住”,門和地板卻不在內,他要求與宏鑫眾公司解除合同并退還5萬元定金。
經過協商,5月18日,宏鑫眾公司與趙先生達成一致意見,扣除4.3萬元(包括建房設計等費用,以及違約費用),并當日退還趙先生7000元。
無獨有偶,5月12日,廣東省廣州市李先生投訴稱, 3月13日他通過雅居裝配式建筑(廣州)有限公司(簡稱“雅居公司”)自建輕鋼別墅稱自己上當受騙,他申請維權。
施工合同變經銷商合同
3月29日,趙先生通過抖音平臺推送的廣告,了解到湖北省宏鑫眾裝配式房屋有限公司輕鋼裝配式房屋,原計劃將自家房屋改造成輕鋼別墅,“沒多長時間,廠家聯系我實地考察。考察過程我對他們的房屋產品和業務經理寧經理的承諾非常滿意,就和他們簽訂了合同,并分兩次共向他們交了5萬元定金。”
趙先生回憶,當時簽訂合同時,他發現是經銷商合同,“我問為什么不是建筑施工合同,當時銷售就說,簽了合同雙方都有保障,只是走個流程,并一再保證能拎包入住。”
在實際的施工過程中,趙先生說,因為宏鑫眾公司寧經理承諾“材料全包、拎包入住”,門和地板卻不在內,他要求與宏鑫眾公司解除合同并退還五萬元定金。宏鑫眾公司寧經理稱,因趙先生建設地基過程中投入過大,導致建房資金不足從而提出終止建房合作。
經過協商,5月18日,宏鑫眾公司與趙先生達成一致意見,扣除4.3萬元(包括建房設計等費用,以及違約費用),并當日退還趙先生7000元。
5月,當趙先生去當地消保委和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咨詢維權時,他才發現這個合同的重要性。“我想要退回這個定金,前后跑了一個星期,這些部門的工作人員說,我手上沒有當時雙方簽署的合同,有一個專門處理這類糾紛的工作人員說,‘繳費都沒給合同的,就已經是欺詐了’。”
消費者趙先生說,“后期維權了一個星期左右,最后協商結果是退給我7000元,找了好幾個地方都沒有結果,如果能有這個退款,我想就先拿著。但是,目前我已經知道的已經有一百多家都是因為建輕鋼別墅上當受騙的客戶,希望不要有更多的人被騙。”
與趙先生類似,5月12日,廣東省廣州市李先生投訴稱, 3月13日他計劃通過雅居公司自建輕鋼別墅。李先生稱,“雙方談好按1200元/平方米,含內裝、拎包入住,不包含床、柜。”實際簽署合同階段,雅居公司要求李先生繳納19.8萬元定金才能進行下一個進度,李先生繳納完定金,又被告知需要簽署一份代理合同,還能在1200元/平方米的基礎上優惠10%,并給他設計平面圖,并約定執行完繳納尾款。“等外觀設計效果圖出來后居然報價:含內裝1350元/平方米X292.13平方米,共計39.42萬元,其中還不包含門窗、水電、稅、內裝修、運輸、人工、安裝、施工、樓梯等諸多費用,其中,費用還是煙霧彈,還要求我在支付20多萬才肯生產材料,就不提我支付的19.8萬元進貨定金,簡直就是欺詐合同。”李先生不滿雅居公司的一再加價,截至5月28日,經過多次協商,李先生已經收到全額退款。
“沒讓消費者賠償違約金就不錯了”
就趙先生出示的經銷合同,寧經理說,最初趙先生確實說自建房,但是聽說做成“樣本房”能有優惠,可以贈送九萬多元的材料,“我們當時說得很清楚,價格很便宜了,就是經銷商合同。這也是公司正常的發展渠道,推廣好的產品的方式。”
說到趙先生解除合同的原因,宏鑫眾公司寧經理稱,趙先生因建設地基過程中投入過大,導致建房資金不足從而提出終止建房合作。
寧經理說,“他本來就只有20多萬元的預算,按照圖紙打地基就打錯了,他花了七八萬元,后來又聽那些不專業的人士說這個房子不結實。按照合同,我們沒有要求趙先生賠償違約金就不錯了。”
而作為經銷商參觀宏鑫眾公司的廣東韶關陳先生也感覺自己“被騙了”。5月28日,他通過中國質量萬里行消費投訴平臺稱,今年2月他與父親實地考察了宏鑫眾公司,“韓經理帶我們到辦公室開始介紹材料價格等,他拿出一份材料價格表和代理商合同解釋,說最優惠的是做代理,承諾繳費28.9萬元送12.8萬元,作為材料貨款抵扣后期建房材料費用,后期進貨打8.5折,建房低至980元全包。”繳納完2萬元定金,雙方簽署代理合同和訂約合同書,“合同至今不肯給我們,只肯拍照片”,事后,陳先生發現“每次建一套房子返還28.9萬元的15%,并非事先所說的28.9萬元可以抵貨款。”他說,被騙的人組織了微信群都有一百多人以上了,希望能得到重視并追回款項。
原來,與陳先生一樣,在趙先生與宏鑫眾公司簽訂合同時,合同原件也沒有給趙先生保存。宏鑫眾公司當時對接趙先生的業務經理寧經理說,“雙方合同金額都是20萬,趙先生只支付了5萬元定金,還是分兩次付的,不是全款。合同也讓他拍照了,這也是規避風險,對方萬一不付款如何處理。”
針對陳先生提出的投訴人數問題,寧經理說,“我們客戶都沒有一百多人,肯定都是行業內的,不可能都是我們家,他說到的問題,我們公司會進一步核實。”
警惕裝配式住宅的消費陷阱
近幾年,我國建筑市場出現新現象,由于國家力推裝配式建筑,以及鋼材產能過剩、建筑節能降耗的壓力,傳統建材砂、水泥、磚價格普遍上漲、勞動力成本趨高等原因,消費者開始逐步認識和關注輕鋼裝配式住宅,尤其是共享農莊、美麗鄉村、文旅地產的建設浪潮風起波涌,輕鋼裝配式住宅已逐漸成為這些板塊的標配。
與傳統建筑方式不同,裝配式建筑作為建造方式的重大變革,是用預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裝配而成的建筑,有利于節約資源能源、減少施工污染、提升勞動生產效率和質量安全水平。建造房屋其實也是可以像機器生產那樣,成批成套地進行制造。只要把預制好的房屋等一下構件,運到工地的裝配起來就成了。通俗的來說,就是十多層的高層建筑只需要像搭積木一樣拼裝起來就行。因此,也被稱為“建筑業革命”,成為備受關注的焦點。
在實際消費中,裝配式住宅消費又遭遇了不少消費陷阱。中國質量萬里行提醒消費者,
第一,選擇正規企業。選擇企業前,查詢該企業的各項資質,一般而言,裝配式輕鋼住宅,正規企業的交付標準須包含結構施工、室內外裝飾、裝修和門窗,衛生間、廚房、防水防火工程、隱蔽工程等,甚至水電施工費用,也按照國標收取,不會亂來。
第二,合同是關鍵。低價為誘餌,設置合同陷阱,是最為常見的裝配式建筑加盟騙局之一。很多企業利用經銷商能找到低價貨源的心里,把價格標的非常低,甚至二三十每平米,甚至還有各種免費東西送�?珊贤飬s寫好“按照市價進貨”“先預存XX萬貨款,按照比例返還”,或者按照“銷售標準”來制約經銷商。甚至有些直接簽了合同和發不出貨,最終一筆知曉的質量板過去,最終不了了之。就算告上法庭也無解。
第三,預防合同增項。市場上有些小企業急功近利,做裝配式住宅仍然像傳統施工和裝修中的增項合同那樣,變相欺瞞消費者,如裝配式輕鋼住宅施工合同中不含門窗,不含隱蔽工程,不含裝修等,似乎在報價上很有優勢,殊不知,對于消費者而言,接踵而來的將是更多的費用,不但讓消費者破費,而且讓消費者費心費力費時,這就實在有違裝配式建筑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