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廣東首例反壟斷糾紛案——奇虎訴騰訊案在廣東高院一審開庭。對此,業內人士稱,如果360勝訴,恐會引起互聯網行業多米諾骨牌效應。
若奇虎贏
或引發多米諾效應
奇虎360安全衛士和騰訊QQ在中國互聯網市場都有很高的裝機率,2010年3Q大戰爆發時,眾多網民深受影響,多家互聯網企業卷入戰爭。兩大巨頭“對簿公堂”是否對行業存在“示范作用”,如果騰訊被認定構成壟斷,又會對行業帶來哪些影響?
互聯網行業資深律師于國富認為,此前國內已有類似案件,百度也曾被起訴涉嫌壟斷,但沒有一起案件判定“壟斷成立”。他表示,如果此次360贏了,騰訊將成為國內第一個被判定存在壟斷行為的民企,并引發一系列連鎖反應,將有其他企業效仿起訴騰訊。此外,如果認定騰訊構成壟斷,則輸入法、安全、微博等領域的大企業都可能“中槍”。
騰訊“二選一”
正當性面臨挑戰
昨天,業內人士將此次奇虎360和騰訊的互訴稱為“3Q大戰第二季”。對此于國富認為,從法律的角度講,“第二季”跟“第一季”有本質區別。“2010年360以騰訊侵犯網民隱私權說事,這次360以騰訊涉嫌壟斷說事。”于國富稱,“兩次糾紛不同的是,我國法律在隱私權方面確實存在漏洞,但在壟斷方面,卻早有法律條文。”
于國富認為,“目前在反壟斷法領域真正具有可操作性的解釋和規則還沒有,從這個角度講,該案將給國家的司法界積累反壟斷的司法審判經驗。”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特約研究員趙占領認為,從法律上來講,奇虎360訴騰訊涉嫌壟斷一案,有三個關鍵的邏輯環節。“界定相關市場;騰訊是否構成市場支配地位;騰訊的“二選一”是否屬于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
他表示,“360會把相關市場界定為即時通訊市場,而騰訊希望把相關市場的范圍擴大,擴大到微博、SNS,甚至所有網絡終端軟件,最終還要看法院如何界定。至于第二點,市場份額的統計和證明方面,該采用誰的數據作為證據,也考驗法院的智慧。而第三點,我認為騰訊的‘二選一’超出必要限度,雖然騰訊的主張具有正當理由,但進行‘正當性’抗辯會面臨極大的挑戰。”
■ 專家說法
針對“3Q”官司,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特約研究員趙占領從法律角度做出分析。
《反壟斷法》第十七條規定七種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
(1)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價購買商品;
(2)沒有正當理由,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
(3)沒有正當理由,拒絕與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
(4)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
(5)沒有正當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時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條件;
(6)沒有正當理由,對條件相同的交易相對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差別待遇;
(7)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定的其他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
騰訊讓用戶在360安全衛士和QQ之間進行“二選一”的行為主要與上面的第(3)、(4)項有關,即屬于拒絕交易和限定交易行為。360除了起訴騰訊的“二選一”之外,還起訴認為騰訊QQ客戶端軟件捆綁其他業務的行為屬于上面第(5)項,即搭售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