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久前結束的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新聞發布會上,廣州市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住宅小區、住宅建筑及商住樓光纖到戶建設的通知》(下簡稱“《通知》”),規定了“不能限制用戶自由選擇電信業務的權利”。
由于此前央視曝光了“假寬帶”現象,加之很多家庭用戶不滿意現有寬帶網絡運營商所提供的服務或價格,試圖更換寬帶運營商,因此,“家庭寬帶可自選”引起了廣泛關注。
而根據記者的調查,由于“新政”著力點更多地傾向于新小區,舊小區開發商、物業管理方與運營商的合作模式根深蒂固,在這些條件未成熟之前,家庭寬帶“任意選”還真不容易選。
“紅線內區域”可自主選擇
按照《通知》規定,“項目建設單位、物業管理單位不得就住宅小區、住宅建筑和商住樓內光纖到戶通信配套設施的接入和使用,與電信業務經營者簽署排他性或壟斷性協議,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合法的電信業務經營者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戶自由選擇電信業務的權利。”這意味著,寬帶用戶的確可以選擇自己心儀的運營商。
某寬帶運營商內部人士向記者解釋說,以俗稱的建設用地“紅線”為標準,“紅線外區域”是運營商自建的端口,目前從幾家運營商的布網格局看,問題并不大。
現有寬帶用戶之所以不能自主選擇心儀的運營商,主要問題就出在小區或樓盤建設用地內的“紅線內區域”,這一區域是運營商進入小區的關鍵節點,需要發展商、物業管理方與運營商協商。一旦發展商、物業管理方與運營商“談不攏”,運營商就沒法進入小區運營寬帶。
此前,出于利益考慮,部分小區或樓盤的發展商、物業管理方與運營商簽署排他性協議,阻止競爭對手進入,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壟斷”。
舊小區“自由選”偏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