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協:面板壟斷案1.72億退款應歸屬消費者
2013-01-13 09:32 中國網
1.72億退款委托中彩聯受理,由九家彩電企業支配;企業稱相關報道推動事件向有利方向發展
-“壟斷案退款被曝遭截留”追蹤
“壟斷案退款被曝遭截留”一事昨天有了新進展。據彩電企業相關人士透露,昨天上午,中國電子視像行業協會(簡稱“視像協會”)和深圳市中彩聯科技有限公司(簡稱“中彩聯”)組織9家彩電企業高管開會,談妥退款事宜。
9家彩電企業在會上均表示,同意所獲得的退款全部委托中彩聯受理。
“已完成法定退款程序”
昨天,視像協會發布《關于液晶面板反壟斷有關情況聯合聲明》稱,長虹、創維、海爾、海信、康佳、上海儀電、TCL、廈華、新科九家彩電企業表示,“九家彩電企業所獲得的退款全部委托中彩聯受理。”
發改委1月4日宣布,對韓國三星、LG,我國臺灣地區奇美、友達、中華映管和瀚宇彩晶等六家國際大型液晶面板企業的價格壟斷行為進行制裁,經濟制裁總金額合計達3.53億元,其中1.72億元退還給國內彩電企業。
此前,有彩電企業向新京報反映,液晶面板企業的退款并未返還到彩電企業手里,被中國視像協會和中彩聯全額“截留”。
視像協會昨日聲明稱,“目前九家彩電企業獲得的1.72億人民幣退款中彩聯全部收到,已完成法定退款程序。”該聲明還表達了9家企業對發改委、視像協會和中彩聯為開展液晶面板反壟斷調查所作努力的感謝。
據多家彩電企業證實,昨天上午,視像協會和中彩聯組織9家彩電企業開會,商討面板退款支配事項。一彩電企業人士透露,相關報道對行業有很大觸動,推動行業朝有利的方向發展。“這件事情對企業和協會引發了很多思考,我們的機制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中彩聯無權使用退款
視像協會聲明中還稱,“九家彩電企業獲得的1.72億退款由九家彩電企業予以使用和支配。”但對于這筆退款究竟如何使用,是留在中彩聯和視像協會用作行業基金,還是退還到各個彩電企業,聲明中并沒有相關表述。
廈華相關負責人昨天表示,“從法定程序來講,退款統一退到中彩聯公司。中彩聯沒有權利使用退款,退款的所有權還在企業手里。至于退款怎么使用,還在討論中。最終方案沒有形成。”
該負責人還表示,由于這9家彩電企業,絕大多數都是上市公司。企業肯定會以一定的方式披露信息,讓事情在陽光下進行。
據了解,中彩聯由上述9家企業共同出資成立。其中海爾、長虹、廈門華僑、TCL、康佳、創維的出資比例均為11.5%,海信11%,上海儀電和江蘇新科各出資10%。
-消協說法
北京市消協稱退款應歸屬消費者
認為退款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用于消費者維權公益
北京市消協昨天表示,消費者是整個價格壟斷案中付出代價的實際承接者,退還的1.72億元多付價款應歸屬消費者,不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比如可用于消費者維權的公益中。
消費者是價格壟斷案實際承接者
國家發改委對6家國際大型液晶面板企業價格違法行為開出罰單,涉案企業已承諾將向所有客戶提供同等的高端產品、新技術產品采購機會,對液晶面板無償保修服務期限由18個月延長到36個月等。
發改委責令涉案企業退還國內彩電企業的多付價款1.72億元,據報道彩電生產企業稱這筆款項被行業組織“截留、獨享”。
市消協指出,盡管如此,作為與事件有直接關系的廣大消費者,更希望看到通過對違法者的制裁,執法成果能讓消費者不再成為壟斷違法行為的受害者。但無論是行業組織還是相關企業,“無一關注這筆1.72億多付價款的真正買單人——廣大消費者”。
市消協認為,涉案企業暗中協商價格,以價格聯盟的形式銷售液晶面板,進而推升了彩電整機的銷售價格,而彩電生產企業最終將不公平交易轉嫁給了消費者,因此消費者才是這一傷害的實際承接者。
稱退款不應由企業或行業組織承接
市消協認為,在相當一段時間,廣大消費者既為壟斷價格買單,同時也不能公平享受電視三包規定而維護其權益。因此,市消協認為,從事實上講,退還給國內彩電企業的多付價款的真正所屬權益應當是為壟斷價格付出代價的廣大消費者。
市消協呼吁有關部門能夠介入并監督這筆款項的使用,最終應讓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市消協有關負責人昨天告訴記者,從目前來看,由于已過去很長時間,要把錢退還給單個消費者,操作難度很大,也不太可能。但這筆錢也不應該由某個生產企業或行業組織獨自來承接,比如幾家企業不妨可以考慮成立一個公益基金,把這筆錢用到給消費者維權的公益事業中。
-律師說法
“退給消費者法理上說不通”
上海市躍峰律師事務所沈彬表示,多收的款項應該退給消費者在法理上說不通。
按照《價格法》的規定,多收的款項應該退給消費者或經營者。“如果行為是發生在終端市場,那么應該退給消費者,如果不是(發生在終端市場),那么應該退給經營者。面板企業多收了彩電企業的錢,所以應該退款給彩電企業。但能不能繼續往前端追溯呢,就這起案例來講,我認為不能夠。”沈彬稱。
他表示,公司經營是一件非常復雜的事情,成本怎么轉化,很難理清楚。面板企業多收的錢,彩電企業究竟轉嫁了多少給消費者,企業內部消化了多少,很難確認。因此,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提出理念性的要求,在倫理上可以理解,但在法理上說不通。
(林其玲)
-專家說法
“最受傷害的是國內彩電企業”
家電業內專家梁振鵬昨日表示,這塊1.72億元的肥肉,人人都想爭。雖然從邏輯上看,面板企業抬高價格,彩電企業成本提升,必然會在產品里有所體現。但在2000年初,尤其是2005年到2006年,彩電價格戰打得非常厲害,彩電企業通過降價銷售來拉動業績。所以在這個過程中,最受傷害的是彩電企業。
他認為,退款還給單個消費者沒有可操作性。絕大多數消費者購買電視的時候,不會登記真實姓名和詳細聯系方式。
他表示,根據發改委對液晶面板企業的經濟制裁披露,涉案的三星在2001年至2006年在華銷售82.65萬片LCD,LG銷售192.70萬片,兩者違法所得分別為3383萬元、7887萬元,考慮到匯率及劃撥手續費,兩家企業6年里平均每片LCD的違法所得僅為40元人民幣左右。再考慮企業自身的成本消化,以及不同渠道的成本差價,消費者能感受到的變化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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