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美國iPhone手機及iPod播放器用戶于4月15日向加利福尼亞州北區的當地法庭對蘋果公司提出集體訴訟。
以查倫·加利恩(Charlene Gallion)為代表的用戶團體聲稱,蘋果公司的“浸液指示器(Liquid Submersion Indicators)”存在缺陷。蘋果公司使用這項帶有缺陷的檢驗科技對已售出的iPhone手機及iPod播放器進行檢測,可以導致售出產品的檢驗指標呈現錯誤的“正值結果”,從而蘋果公司可以免除對售出產品的質保責任。
據悉,當外界液體浸入iPhone手機及iPod播放器時,被安裝在耳機插孔及外線接口架中的“浸液指示器”會被自動觸發。如果用戶帶著有質量問題的iPhone手機及iPod播放器產品提出保修要求時,蘋果公司員工檢測到該產品“浸液指示器”已被觸發,會拒絕客戶的保修要求。很顯然,錯誤的“正值結果”會使客戶的質保權力淪為空談。
加利恩于2008年購買了一部iPhone手機,但在2009年3月份這部iPhone手機出現功能故障。加利恩隨后聯系蘋果公司售后服務部門工作人員,希望對iPhone手機進行免費維修或者更換。但最終加利恩被告知其iPhone手機中的“浸液指示器”已被觸發,蘋果公司拒絕對該iPhone手機履行質保責任。無奈之下,加利恩再次購買了一部iPhone 3G手機,六個月后,新iPhone 3G手機再次出現功能故障。同樣,蘋果公司再次以“浸液指示器”已被觸發為由,拒絕履行質保責任。
蘋果公司宣稱,“浸液指示器”的科技設計可以保證其潮濕及溫度改變的外界環境不會自動觸發改指示器。但集體訴訟團隊聲稱,通過獨立測試證明,寒冷天氣及潮濕環境都可以自動觸發“浸液指示器”。另外對于在勞動或運動過程中產生的汗水也可以觸發“浸液指示器”。
蘋果公司發言人對這一訴訟事件拒絕給出任何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