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梯邊的告示很醒目。
到朋友家串門,被收了兩三毛錢的電梯費
這兩天,南京和蘇州相繼有讀者致電本報反映類似情況,省物價局稱未經業主大會同意不得收取電梯費
姚一鶴 薛馬義
就在前兩天,蘇州彩虹新村內的居民致電本報稱,有客人想要到該小區內的三棟小高層串門,得留下“買路錢”。原來,這些小高層的物業,在電梯口張貼了一張告示,上書“非本幢居民乘坐電梯每位三角(白天)。”
不僅僅是蘇州,在南京金盾公寓,昨天到朋友家串門的張先生也遇到了這樣的情況,被收了兩毛錢的電梯費。
蘇州
彩虹新村
居民反映>>>
朋友來串門
要交3毛錢電梯費
王先生告訴記者,前不久,他剛搬到彩虹新村35幢居住。而這棟居民樓為小高層,因此內設了電梯。元旦的時候,他有個朋友來家里串門,誰知剛到樓下,正準備按電梯上樓,卻一把被傳達室的物業攔住了,對方聲稱要想乘電梯,就得先交錢,一次3毛。
“這也實在太奇怪了,在商場、飯店、寫字樓、居民樓等高層建筑內,電梯都是免費公用的,怎么現在這個物業就要收電梯費了呢?”王先生認為,他不是心疼這區區的幾毛錢,而是覺得這么做,實在不合理。“簡直就和某些地方攔路要錢一樣。”
隨后,記者趕往彩虹新村進行實地探訪。剛走到電梯口,記者果然就看到電梯按鈕的邊上有個鋁盒子,盒子邊上還貼著一張有些破爛不堪的紙條,上書“非本棟居民白天乘坐電梯每位三角。”但記者找了半天,卻沒發現管理人員。
不過,在該棟小高層居民樓的傳達室,記者見到了看門人高師傅。據高師傅介紹,他在那里已經工作了好幾年,除了搬家會象征性地收個5塊、10塊外,別的非本棟樓居民一般都是登記后就能上去的,基本上是不會另外收取費用的。高師傅解釋道:“對非本棟樓居民進行登記,是怕有陌生人上來分發小廣告,影響到居民的正常生活。”
電梯口貼了張告示:非本幢居民坐電梯收費三毛
記者調查
三棟小高層,三種電梯費收取標準
高師傅表示,該棟小高層的物業公司確實每月在向居民收取每戶5元的電梯費,但即使這樣,還是遠遠不夠電梯運行的成本,他們有時向外來人員收電梯費是迫不得已的做法。“就算這樣,電費還是一直在虧。”說著,高師傅指指那個告示邊的鋁盒子表示,那個盒子本來是用于居民繳納電梯費的,可根本就沒居民投,已經有2、3年沒打開過了。
高師傅坦承,每晚11點半到第二天凌晨5點半,這期間,該棟居民樓內的電梯將停止使用,若要在此期間使用,則要繳納1元錢的開啟費用,不過“每天晚上最多也就5、6個人。”高師傅同時也表示,其實他們隔壁的那兩棟小高層也在收費,只是收費標準還有所不同而已,因為這三棟小高層分屬不同物業公司。
隨后,記者又趕到緊鄰的另一小高層。在得知記者的來意后,傳達室的大爺表示,由于他們這棟樓住的都是蘇州熱工院的員工,所以物業繳費統一。目前,每戶和他們達成了每人每月3元的電梯使用費標準,并且單位還會進行補貼,所以不存在外來訪客再交錢的事情。
在另外一處小高層里,記者在該小高層的電梯口,既沒有看到張貼乘電梯要收費的紙條,同時記者找了半天,也沒看到該棟樓的傳達室。于是,記者便順手按下了電梯,然而在電梯門打開的那一剎那,記者著實被眼前的一幕嚇了一跳,電梯里竟然坐著一個年紀大約40歲的中年婦女。
中年婦女拿著凳子坐在電梯的一個角落里,手中還抱著一個票盒,一看記者是生面孔,就立馬說道:“我們這里乘坐電梯是要收費的,每人每次1毛錢。”記者表示自己是來串門的,難道這樣也要收費嗎?但這位中年婦女還是堅持自己的立場,只要是乘電梯的,不管是或不是本棟居民,都要收取1毛的費用,如果不想交錢,那可以走樓梯。“一到四樓,不少居民都是選擇走樓梯的。”
樓上住戶幾乎人手一只裝零錢的包包
說話間,一位小區居民走進了電梯,順手從零錢包里拿出一毛錢交給該女士。“我們這棟樓是不交物業費的,所以每次上電梯都要交1毛錢。”這名業主告訴記者,剛開始,他們也確實覺得每次交一毛錢很不方便,但現在基本習慣了。“現在我們樓上的居民,幾乎人手一只裝零錢的包包,并準備好了大把大把的1毛錢硬幣。”
一位住在該樓上的大媽有些生氣地告訴記者,這房子原本是她兒子住的,自己剛搬進來,也就1個多月的時間,前段日子有老伙伴們來家里串門,誰知上電梯時,被告知也要交錢,她們便紛紛表示下次不來串門了。
對此,不少居民則產生了這樣的疑問:物業公司是否涉嫌亂收費?這種收費的方式到底是否需要得到居民的認可呢?帶著這些疑問,隨后記者電話聯系到了負責該三棟小高層之一的物業公司——蘇州市金凱物業管理中心。
在電話接通后,對方首先表示這里是金凱物業的電話。但當記者表明身份后,對方卻表示自己只是到那里玩的,物業的工作人員都不在。當記者詢問工作人員何時能回來時,對方則表示他們出去了,不知道什么時候回來。截至記者發稿,也未能聯系到有關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
在三棟小高層所屬的雙虹居委會。居委會的工作人員任先生表示,這三棟小高層都是1990年建造的,時間較長,有不少的歷史遺留問題,而且現在三棟樓又不同屬一家物業,所以管理起來有很多不一樣的地方。
姚一鶴 薛馬義 文/攝
南京 金盾公寓
乘電梯要單獨收費
不辦卡,每次要收兩毛錢
張先生有位朋友居住在南京市白下區火瓦巷附近的金盾公寓小區。昨天他去看望自己的朋友,乘坐電梯時,卻被一名工作人員攔了下來,向他索取兩毛錢的電梯費。小區物業負責人表示,小區的物業費中不包括電梯費,所以乘坐電梯都是單獨收費的,年卡100元每人,月卡10元每人,單次的話是兩毛錢。
掏了10元錢,找回一堆硬幣
張先生告訴記者,自己是昨天上午去的這個小區。“走到電梯口,一個人馬上跑過來問我,去幾層啊?哪個房間?我說去17層。然后她來了一句:‘電梯費兩毛錢。’說著就給我撕了一張票。我問她:‘哪有坐電梯還要收費的啊?’她說:‘這是小區物業的規定,不愿意交,可以選擇爬樓梯。’我朋友住在17樓,爬樓梯要爬到什么時候?不巧的是,當時我沒帶零錢,只好給了她10塊錢。她在兜里翻了半天,找了一大把硬幣給我。我也來不及數,直接裝在兜里就上去了。其實兩毛錢真沒什么,現在兩毛錢還能買到什么東西呢?主要就是心里感覺很不舒服。”張先生稱。
昨天下午,記者趕到了位于火瓦巷的這座小區,住在該小區2幢15樓的業主范女士表示,小區的電梯確實是收費的。“我們是住在這里的,每次兩毛錢多麻煩啊。我們都是辦的年卡,每年100塊錢。”至于有沒有感覺這個費用不太合理,范女士說:“還好吧,畢竟小區的物業費里面沒有電梯費這一項,加上小區物業費也不高,電梯費還能接受吧。”
物業稱收費是為了業主安全
針對張先生和業主反映的情況,記者采訪了小區物業負責人馮先生。馮先生表示,這個小區是2000年投入使用的,當時就收電梯費,同樣是兩毛錢。“這10年來從來沒有漲過價。”
至于為何要將電梯費和物業費分開,馮先生表示,并不是每戶業主都需要電梯。“比如說你住在10樓,基本上每天都要乘坐電梯。但如果你住在1樓、2樓,就基本不需要電梯,讓這些業主交電梯費,他們可能會不太愿意。所以我們直接就分開征收,電梯費年卡是100元每人,月卡是10元每人,單次乘坐的話,是兩毛錢。并且這個小區的物業費也是很低的,每平方米每月只有3毛5。”馮先生稱。
馮先生還告訴記者,收電梯費,主要是為了保障業主的安全。“小區共3幢樓,6部電梯,6名電梯工。每年業主能交10萬左右的電梯費,這些錢主要用于電梯的日常維護。零散收的錢,每年只有2、3萬,還不夠電梯工的工資呢。如果單純是為了盈利,我們完全可以只收業主的電梯費,兩毛錢也不再收取,或者干脆連電梯工也撤掉。我們主要是考慮,因為收這兩毛錢,會增強電梯工的責任心,對于每一名出入的人員都仔細辨別,進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證小區的安全。”馮先生表示。
單獨收電梯費的小區不止一個
記者還了解到,南京不止一座小區的電梯收費,位于玄武區珠江路附近的唱經樓小區,同樣要收取電梯費。“每個月每個人是8塊錢,一次性交一年的話,免一個月的費用,也就是說全年88塊錢。”住在3幢的業主韋先生告訴記者。該小區物業公司管理人員王先生告訴記者,事實上幾乎全南京所有小區,電梯費和物業費都是分開的。“有的是合在一起收,但收據上會寫明物業費多少,電梯費多少。有的分兩次收,比如說我們。并且我們小區從交付起,一直都是這種模式,很少有業主提出異議。”王先生稱。
實習生 王鵬 本報記者 肖雷
省物價局>>>
未經業主大會同意 不得自行收取電梯費
針對南京、蘇州多處高層物業收電梯費的問題,記者昨日采訪了江蘇省物價局和南京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物價部門的解釋是,電梯維護費用本應是包含在物業費中的一項收費,如果有些老小區因為歷史原因未將電梯維護費用納入物業服務費,那么怎么收電梯的錢也應當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簽訂合同后執行。
“我們發現有一些老小區確實存在收電梯費的情況,有一些小區是因為當初房子蓋好后,直接將電梯的運行維護外包出去,沒有將電梯費納入物業服務管理費中,這種情況下許多小區都是通過向業主收‘月票’來解決電梯運行成本分攤問題的,具體收多少錢,沒買月票的是否以零票的方式收費,這些都應當在業主委員會經業主大會同意后與物業公司簽的合同中明文規定,并事先告知業主。這樣的協議必須經50%以上業主同意才能有效。如果未經業主大會同意,就以兩毛、三毛的形式向坐電梯者收‘零票’是不行的。”南京市物價局分管物業收費的負責人這樣回答記者。
這位負責人也表示,另外一種情況,如果該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費中已經包含了電梯維護的費用,那就不允許收取坐電梯的錢。業主遇到這種亂收費行為,可撥打12358向當地物價部門咨詢投訴舉報。 石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