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十五條”的出臺加大了樓市調控力度,近日,昌平法院受理了本市首例因政策原因無法辦理房屋過戶訴請解除合同的案件。
原告金女士是外地退休人員,女兒女婿都在北京工作,為了照看外孫來到北京居住。2011年2月11日,金女士看好了位于昌平區回龍觀龍澤城鐵邊的一處房產。詢問得知只要不貸款就可購買,金女士當天便與房主魯先生簽訂了購房合同,并同時支付了定金20萬元。由于金女士結婚證丟失需要補辦,雙方約定,今年4月份再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手續。
2011年2月16日,北京市頒布“京十五條”,金女士的情況屬于禁購之列。金女士認為政策原因致自己無法辦理房屋過戶手續,遂向魯先生提出解除合同,要求其退還購房定金,遭到拒絕后,金女士起訴至昌平法院,要求魯先生退還購房定金。
昌平法院已受理此案。
法官預測
四類房屋糾紛近期上漲
1.借名買房糾紛。不具備購房資格的人群,以具有北京戶籍的親屬、朋友等人的名義購房,引發房屋產權歸屬糾紛以及合同效力糾紛。
2.房屋買賣合同的解除及履行糾紛。某些二手房在新政出臺前未取得房產證,買賣雙方簽訂了合同,等待取得房產證后辦理過戶,新政出臺后,因買房人不具購房資格而無法辦理過戶。還有人無法辦理貸款手續,導致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給付房屋價款。
3.勞動合同糾紛。一些非京籍員工對用人單位中斷繳納社會保險或者一直未繳納社會保險不滿,致勞動爭議上升;此外一些不規范的公司代辦補繳社保的業務等,造成不真實的勞動關系,日后易引發特殊的勞動爭議。婚姻家庭類糾紛。
4.“假結婚”不但具有較高的道德風險,而且有較高的法律風險,有可能在結婚、離婚過程中引發如涉及財產分割方面的新的糾紛。(記者王巍通 訊員盧志成尹海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