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政策很快發下來。
蚌埠市政府第12號令《蚌埠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張安房仔細看過。按照政策,張家可以獲得15.6078萬元的貨幣補償或者等面積的房屋產權調換。
張家被認定的房屋面積共104.33平方米,房地產公司給出的補償是:置換一套等面積住房,并交付開發公司房屋新舊差價10萬元左右。
拆遷時,張家的兩個女兒已外嫁,剩下四兄弟和父母同居。
張安房覺得補償不合理,“你不拆遷,我們還能住。拆了,給我們一套,弟兄四個怎么住?”
張家在家庭會議上討論,四個兒子,每家都要一套房。加上張貽勝老兩口的一套,共要5套房。
一根筋,難溝通
開發商答應給兩套房,張安房拒絕;市行政執法局來人調解,認為張難溝通,無功而返
不久,房地產公司帶來新的補償方案,給張家安置兩套60平方米住宅房,免收差價10萬元。
張家人拒絕。
隨后,張家的朋友、單位領導、街道辦主任陸續來張家做工作,張安房都婉言拒絕。
一位市行政執法局的工作人員也去了張家,勸張安房,胳膊擰不過大腿,差不多就行了。
張安房噌的站起來,臉漲得通紅:“胳膊憑什么擰不過大腿?法律保障公民的合法財產神圣不可侵犯。這是我的私有財產,他們動不得。”
談話不歡而散。
回去后,該工作人員向上面匯報,張安房“一根筋”,思維太窄,設定在自己的圈子里跳不出來。聽到不同意見時,反抗性特別強,難以溝通。
張秀英,張安房的大姐,她回憶說,房地產公司的人開始繞開張安房,去找他的兄弟,他們找到四弟張寶元。
張寶元下崗后,開了家狗肉館,常常要忙到凌晨兩三點。他的兒子就要結婚,由于和開發商談不攏,張寶元也就拿不到新房。
開發商許諾,提供的兩套房里,有一套是一樓帶院子的,便于他們存放東西。與之交換的條件是,希望張寶元做通張家其他弟兄的工作,早點搬走。
張寶元勸張安房,差不多就搬出去吧。
張安房不同意。他說,那是開發商使用的離間計,最終不會兌現。
按常理,拆遷的事兒該家里大哥出頭。大姐張秀英說,張家老大性格內向,為人老實,和人說幾句話就臉紅。2006年,張安房的大哥以照顧外孫為由搬到女兒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