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樓因其“類住宅”性質,在本輪地產調控中,一直游離于調控政策之外。也正因如此,商住樓正暴露出種種亂象。
時下,北京知名的商住樓項目“IN北京”甫一交房就深陷“欺詐”的指責中。《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北京住建委信訪辦相關人士處獲悉,北京住建委房屋市場管理處已介入調查此事。
業主:“民電”實為臨時電
北京知名商住樓“IN北京”一期于本輪地產調控后的2010年9月上市。然而,該樓盤一名業主周明(化名)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曝料,他認為開發商存在多種欺詐行為。
周明說,開發商在銷售過程中許下的不少承諾已成泡影。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IN北京的開發商北京顥世中鴻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售樓時,向購房者承諾“商水民電”。去年交房時,當業主們簽訂物業管理協議時,卻發現了“去物業購電”的規定,而購買民電是到銀行而非物業。
IN北京業主維權委員會的帶頭人張靜(化名)對記者說,目前IN北京使用的不是民電,而是臨時電。據他了解,IN北京開發商最初與樓盤所在地通州區供電局簽署的合作協議就是商業用電。由于臨時電非雙路供電,供電不穩定且存在隱患,隨時都有可能撤離。
記者就相關問題致電開發商前臺,但前臺工作人員以“不知道媒體對接人是誰”為由拒轉電話。記者根據業主購房合同書,聯系開發商方指定法人代表王紅珍秘書,對方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2月8日,北京住建委信訪辦受理了IN北京維權業主的投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該辦獲悉,北京住建委房屋市場管理處已經介入調查。
為配合調查,2月10日,IN北京開發商北京顥世中鴻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發給北京住建委市場處的一封名為《關于北京顥世中鴻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IN北京項目業主投訴情況說明》中,對民電承諾一事回應稱:“現物業公司按照0.4883元/度收取電費”,卻未對業主關于 “臨時電”的質疑給出正面回應。
除了民電承諾落空外,業主們還稱,IN北京開發商當初承諾的商業配套和小區班車也未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