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巨額利益輸送
上述市政府專題會議最核心的內容,是明確確定了這塊地“變性”后的增值部分歸新區公司所有。
本報記者獲得的該會議的會議紀要顯示:“會議明確,該地塊收回后整體掛牌上市,新區公司可參與摘牌。”結果分為兩種:一是,如果新區公司獲得該地塊使用權,出讓金上繳市政府1000萬元作為收益,其余返還給新區公司,理由是“作為收儲成本和支持大賣場建設”。上繳市政府的1000萬元分兩次付清,首期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時支付,另外500萬元在4個月內付清。新區公司的義務是“引進經市發改委確認的國際知名大公司經營大賣場”。
另一種情況是,如果重新掛牌后,新區公司未能競得該地塊,那么該地塊出讓金只需要上交市政府1000萬元,剩下的部分,不是用于扶持摘牌的公司,而是返還給新區公司。返還給新區公司的原因,會議紀要上卻沒有說。
一年多之后的2008年,該地塊相關變更手續已經完備。2008年4月,該地塊掛牌出讓,新區公司以底價1.32億元摘牌,折合281.64萬元/畝。如今,這塊土地價值已超過800萬元/畝,總價值約為4億元。
時間又過去了4年。3月13日,本報記者在現場詢問售樓人員,大賣場引進的是哪家?回答是:“跟大潤發正在談,其他的目前還沒有。”至于需要對“國際知名大公司”進行確認的市發改委方面,本報記者按照參會人員名單,找到時任靖江市發改委副主任的一名人士,他表示已經不記得有這個會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