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過去的6月份,天津房地產市場整體觀望氣氛濃厚。記者在采訪中發現,部分房地產開發商在促銷中打出了“附贈面積”的誘人條件吸引消費者關注。
6月26日,萬科在本市中北鎮的盈潤園開盤銷售。銷售廣告上清晰地寫著,此次開盤的樓盤為高層,主推兩種戶型,89平方米兩室75萬,120平方米三室100萬。但記者實地采訪時卻發現,開發商宣稱的120平方米的三室,實際房產證上的面積只有96平方米,在房產證上消失的24平方米被稱作“附贈面積”。
實際上,天津市民對于“附贈面積”應該并不陌生。前些年,一些房地產開發商為增加頂層對購房者的吸引力,常常將頂層設計出10平方米左右的露臺當作附贈面積。比如河西區麥格理小區的一室一廳某套二手房,本來建筑面積是76平方米,由于房主將露臺封閉,將房子改造成了兩室一廳。但由于房產證上沒有露臺面積,供暖部門不予接通暖氣;同時,露臺部分在出售的時候,也不能被算作套內面積。
但是,開發商卻不這樣計算。銷售人員告訴記者:“120平方米的三室100萬元,每平方米實際售價才8300元,比中北鎮附近樓盤每平方米近9500元的均價便宜不少。”但記者注意到,按照房產證上96平方米計算,則這套三室的每平方米實際均價超過了10000元。記者查看戶型圖時發現,三室兩廳的戶型中有兩間屋子是“附贈面積”部分,也就是說,消費者實際購買的僅僅是一套一室兩廳的房子。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附贈面積”的促銷還演變出了多種其他形式。比如天津近兩年比較流行的“LOFT公寓”,雖然產權證上只有70平方米,但由于樓層高度達到了4.8米,開發商將之隔成兩層,一樓2.4米、二樓2.3米,隔板0.1米。開發商宣稱:“花一層的錢,住兩層樓。”
記者近日獲悉,四川省成都市在今年3月份剛剛出臺了“規劃管理技術規定條例補充”,其中明確要求禁止“贈送面積”促銷。比如,規定“層高大于4.6米,不論層內是否設置隔層,建筑面積計算值按照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2倍計算”。有業內人士指出,雖然目前本市在這方面尚未作出詳細規定,但購房者也應提起注意。(記者 張兆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