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省質監部門了解到,從5月1日起,《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則》將正式生效,與此相關的《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細則》也將同時推出。兩通則和細則出臺后,將對家電安全使用年限做詳細規定。家電產品的使用年限到底是多少年,將在商標上明確標注。
市民“不知”電器有“壽命”
記者隨機走訪市民了解到,目前不少市民家中都有不少舊電器正在使用。如海口市龍昆南路虹冠大廈張女士家中的電熱水器已經使用了9年,進口品牌的電視機已經使用了13年。此外,在海口市的一些二手家電市場和舊貨商行,也有不少舊電器出售。市民告訴記者,他們并不知道家用電器也有使用壽命。而也有一些市民告訴記者,他其實知道電器也是有壽命的,但一般家庭都希望多用幾年。此外,一些市民反映稱老舊電器耗電量比較大,令他們心疼。而二手電器銷售場所的一些人員在推銷時往往稱舊家電只使用了幾個月或一年多。
超齡電器也要“報廢”
據省質監部門介紹,在日常生活中,市民普遍認為,只要家用電器保養好,沒有出現故障,就可以一直使用。質監部門指出,這種觀點其實是錯誤的,家用電器也有安全使用期限,超過一定年限后家用電器零部件面臨老化損壞等問題,如繼續使用則存在安全隱患,應該“報廢”。
據介紹,一般的電視機的安全使用年限為8年至10年,電冰箱的使用年限為13年到15年,電熱水器、洗衣機等產品的使用期限為8年,此外一些小家電的使用期限更短。據悉,《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則》實施后,家電使用年限將有嚴格規定。此外,電器商家必須對其生產的家電標明安全使用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