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視與進步
中國讀寫障礙的研究始于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大陸較香港臺灣地區(qū)為晚。在此之前,從19世紀中葉起的臨床醫(yī)學報告?zhèn)案、20世紀提出學習障礙概念、直至上世紀70年代教育立法,西方的學習障礙研究已走過漫長路程。
1949年,國際讀寫障礙協(xié)會成立。美國、英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qū)也成立了讀寫障礙研究協(xié)會。2000年,梁威教授等人參與成立了學習障礙研究專業(yè)委員會,掛靠在中國教育學會兒童心理專業(yè)委員會之下,是一個三級學會。之后,隨著國家對三級學會的管理調(diào)整,這個委員會自動解散。目前的研究,多以課題形式存在。
至今為止,還沒有統(tǒng)一的診斷評估標準可以用于漢語閱讀障礙。有的學者用識字量,有的學者用閱讀測驗判斷是否低于同年級水平,還有學者翻譯修改國外學習障礙篩查量表。而提供讀寫障礙矯治服務(wù)的教育機構(gòu),國內(nèi)知名的不過三四家,矯治理念也各有不同。從基礎(chǔ)到應(yīng)用,讀寫障礙研究在我國仍在“初級階段”。
“在大陸,教育心理學講的是普通人,特殊教育又在講殘障人士。而這一大部分讀寫障礙的,無形中就成了(誰也不管的)邊緣人物。”劉翔平教授說。
而在臺灣,《特殊教育法》將學習障礙與智能障礙、視聽覺障礙并列,共同稱為“身心障礙”列入保護。2010年6月,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發(fā)布了一份《為學障學生提供服務(wù)》的文件,明確表示,“經(jīng)評估確定有讀寫障礙的考生……可提供適當?shù)奶貏e考試安排”。
這些安排可能包括:筆試時間延長四分之一;考生可以隔行或者隔頁書寫;90分鐘或以上的考試,考生可申請每45分鐘休息5分鐘。另外,考評局還可以為學生印制單面試卷,甚至提供象牙色的卷子。
香港的小學還會對剛?cè)雽W的孩子進行早期識別。如果在指定機構(gòu)測評為讀寫障礙,孩子們將獲得香港教育統(tǒng)籌局劃撥給學校的特殊教育基金,每位孩子1萬港元。美英等西方國家也有類似政策。
“其實,這些政策是在減少未來的社會投入。”劉翔平教授說。旅行時,他曾注意到鄰座的一個姑娘。一份報紙,她讀了四個小時還沒有讀完。細細一問,她是化妝品銷售員,沒有上過大學。
有數(shù)據(jù)顯示,只有大約8%的讀寫障礙者可以完成大學學業(yè)。而染上網(wǎng)癮、酗酒,或是失業(yè)乃至犯罪,被應(yīng)試教育淘汰的另一部分,有可能成長為社會的不安定因子。
劉翔平教授、梁威教授和蘭紫都努力在不同的場合、不同的講座推廣這一理念。然而,在一次會上有家長聽了蘭紫對矯治讀寫障礙的介紹后,回家一問,身邊沒人聽得明白這件事:“其他人都不知道,你肯定是騙我的!”
那位在她面前說心愿是“用原子彈炸學校”的男孩文文,最終也沒有來接受矯治。文文的媽媽回家后向老公提起,不料老公責罵她:“你才腦子有病!我的兒子沒有問題!”奶奶也不贊成:“花這錢,還不如請個家教讓他好好學習呢。”
蘭紫深感常識普及還要繼續(xù),因為,“只有公眾的了解,才能最終產(chǎn)生對這個群體的理解”。 記者/陳薇 文/ 王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