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大教師接受學生敬煙視為違紀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規定,教職工個人違規吸煙被督察或舉報三次以上,不得參加年度先進評選
日前,中國礦業大學(北京)規定,教師違規在學生面前吸煙、接受學生敬煙,或發現學生違規吸煙不進行勸阻視為教學違紀。
教職工違規吸煙不得參評先進
中國礦大(北京)副校長王忠強表示,《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校園控煙管理辦法(草案)》是布置學校控煙工作的一個具體舉措,意在全面消除校園內禁煙場所的吸煙現象,嚴禁存有吸煙工具,嚴禁地上有煙蒂,在所管轄區內會議室、實驗室、個人辦公室等張貼禁煙標示。
與教育部、衛生部出臺的校園控煙意見相比,礦大的控煙管理辦法明確了懲戒標準。辦法規定,如果教職工個人違規吸煙被督察或舉報三次以上,不得參加年度各類先進評選;教師違規在學生面前吸煙、接受學生敬煙,或發現學生違規吸煙不進行勸阻視為教學違紀;多次勸阻無效情節嚴重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學生宿舍發現吸煙認定不合格
除了對教師違規吸煙有懲罰措施,該校也提出,學生工作部門要著力抓好學生控煙工作,《學生手冊》應明令學生不得違規吸煙,并積極引導吸煙學生戒煙;學生宿舍檢查發現有吸煙跡象的,認定為不合格宿舍,不能參評文明宿舍。學生違規吸煙,在綜合素質測評中應酌情減分,被督察或舉報三次以上,不得參加年度各類先進(含獎學金)評選,多次勸阻無效情節嚴重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中國礦大(北京)還將建立包括學校和學生在內的三級控煙監督巡查隊伍,對控煙工作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并對校園內禁煙區域吸煙現象進行教育勸阻;校內經營網點不得銷售煙草,違者罰款1000元,勸阻無效者予以清退。(記者郭少峰)